武汉江夏:“五星”环湖守碧水
冬季的到来让湖北武汉变得湿寒,梁子湖水面披着似纱的薄雾,更显宁静温柔,令人沉醉。
一湖胜万水,一岛赛千山,一鱼天下传。被称为“天然绿宝石”的梁子湖,有三分之二的水域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驰名中外的武昌鱼正是产自这里。
12月上旬,记者一行在江夏区进行了采访和拍摄活动,“三山三水三分田”的江夏和梁子湖正在司法力量的守护下不断更新着自己的面貌。
“五星”环绕——
三审合一下的绿色屏障
山水咸集的江夏区境内拥有大大小小的湖泊22个,水资源颇丰。梁子湖作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持其水体的纯净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平衡格外重要。
江夏区人民法院以五里界法庭为依托,乌龙泉法庭、山坡法庭、湖泗法庭环梁子湖沿线设立,金口法庭紧邻长江,五个人民法庭环绕全区“一江多湖”的水资源功能区,形成了“五星”布局模式,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机制,为梁子湖水域及江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筑起绿色司法屏障。
2019年11月22日,曾玺等16人涉黑案在江夏区法院宣判。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执法人员李友志介绍说,曾玺等人在张郑湖一带盘踞多年,非法承包水面、流转土地等行为对水生态污染严重,以张郑湖渔场为据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垮后,周边的水域生态得到大幅修复和改善,水质直接从劣五类升至二类,再次成为越冬候鸟栖息地。
据资料显示,梁子湖周边涉及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和省级保护动物数量繁多,一只鸟的价值可能从300元到2000多元不等。由于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直接对啄咬庄稼和果蔬的鸟类进行猎杀,殊不知已破坏了湿地种群原有的平衡,构成非法狩猎的罪行。
2018年6月,江夏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就因饲养的青蛙遭到鸟类啄咬而选择用丝网缠挂的方式阻挡鸟类,致使22只野生保护鸟类死亡。审理过多起非法狩猎案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法官刘红姣说:“自2018年野生动物禁猎后,非法狩猎的行为发生后会有人举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变强了。”
案子在哪里,哪里就是示范地。“捕鸟的案子在湖周边的地区发生时,我们就地开庭,希望能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五里界法庭庭长熊波介绍说。
强化责任——
普法宣传下的源头保护
乘船向湖中心驶去,湖天一色,静谧又安逸。
远处若隐若现的青山岛是梁子湖中心两座小岛之一,因为未经过度的开发,岛上一直保持着原有的生态。为了保护青山岛和岛周水域的生态环境,2019年来,退渔工作不断推进,岸线风光让人流连忘返。
“今天大家正聚集在一起举行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呢。”熊波即将登上梁子湖中心的这座岛,为岛上30多名村民讲授环保知识,进行普法宣传,这是他日常工作的一个环节。其他几个法庭也时常派出干警向街道的村民做环保科普。山坡法庭庭长李华杰在挨家挨户分发宣传手册的过程中感叹道:“村民如果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白做。”
除了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村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江夏区法院还与水域周边的企业对口联系,定向指导减少排污,增强企业环保责任心。
穿过一片茶林,顺着幽静的小道往深处走,记者看到了一片橘子树,黄溜溜的果实饱满诱人。茶香、果香、园艺林艺,任谁也想不到这片诗情画意的产业园竟是一家种猪饲养场。
背依天子山,环抱梁子湖的金林原种畜牧有限公司年均产猪24万头,能够留存于湖区附近,依靠的是“变废为宝”的发展模式:利用饲养种猪产生的沼渣、沼液灌溉茶园果园,形成了循环农业生态。
金林公司曾因被人上传不实视频造谣污染环境起诉至法院,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江夏区法院还为金林公司发展中容易出现的环保法律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引导其坚持环保理念,从源头处阻止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董事长林万清告诉记者,法院的公正审判挽回了企业的名誉,及时的指导则让企业朝着更加优质健康的方向发展,绿色生态的经营模式得以继续发扬,肩上的责任感也更重了。
协调联动——
多方合力下的积极探索
沿着梁子湖行进的路途中,近百只水鸟在湖面的低空飞行引得记者一行人驻足。
每年的11月至12月,正值越冬候鸟抵达梁子湖的时节。白鹭、斑嘴鸭、小天鹅等成群鸟儿的到来为浩渺的湖面增添了不少动感与活力。
为了留住这些可爱的生物,法院联合各方为它们创造舒适的栖息地。“我们每个月都要参与巡湖活动,周边的环境是真的被保护的非常好,湖北鸟类摄影协会也在此挂牌了。”江夏区法院干警介绍道。
在记者一行跟随法院干警作为志愿者参与的巡湖环保活动中,除了偶遇到一位“一人一竿”的老大爷外,一路上不见一箱一网,连湖边的路面都被清理得一尘不染。
从前,由于定向的鱼虾蟹养殖,大量的饲料、杀虫剂、消毒水等破坏了水质,围网把湖面分割成若干个不规则的豆腐块形状,隔绝、阻碍了鱼类的回流和繁殖,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也使得候鸟在飞翔和觅食时容易受到误捕和伤害。自禁止围养以来,梁子湖的水质得到了大幅改善,常年保持在二类以上。
2019年,江夏区法院对一起涉及梁子湖风景区墨斗湖水域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拆除围网工作,针对上万亩的围网,启动重大事件风险评估,成立以法院、公安、城管局、街道办、村委会为主体的联合执法团队,公安负责外围警戒,城管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街道办、村委会负责法治宣传,法院主导专业拆围公司人员,按照预定方案,顺利拆除湖面所有围网后,将围网全部带离湖面,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案件的执行法官卢志军说道:“360万元的补偿款在拆除工作结束后被第一时间发还给了相关企业和渔民。法院还联系村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低保,对身体条件允许又愿意打工的,引导其到附近的企业开展种植、养殖、绿化等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
今年11月19日,江夏区法院联合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共同举办了一期“梁湖大讲堂”暨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在会上从国内外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发展趋势、执法司法现状、司法审判专门化等问题分析讲解,并同法院就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机制进行交流。
未来,相信在不断深化的环资审判工作和流域内生态保护多种途径的积极探索下,梁子湖的水愈清,景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