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加坡首席大法官举行工作会谈
11月30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以视频方式举行工作会谈。
图为周强与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以视频方式举行工作会谈。孙若丰 摄
周强感谢新加坡最高法院克服疫情影响,主办此次线上双边会谈和第四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他表示,今年是中新建交30周年,中新法律司法合作是两国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中新两国最高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灵活多样、亮点纷呈的交流活动,为深化两国司法务实合作注入新的动力。
周强介绍了今年以来中国法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情况。他表示,中国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希望与新加坡最高法院加强交流互鉴,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庭合作、法官交流培训、跨境破产研究等领域深入研讨,进一步拓展司法合作领域,为深化两国友好关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梅达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各国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影响,凸显了各国加强交流合作的重大意义,也迫切要求司法工作实现新的变革。疫情为促进中新两国司法交流合作、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新加坡最高法院希望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围绕两国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破产与债务重组、知识产权司法、跨境案件执行、法官教育培训、法院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密切合作,不断增进两国友好关系,为两国各领域深化交流合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法官洪清福,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庄泓翔,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法官兼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主管法官罗赐安等参加视频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