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诉前”司法鉴定高效解纷
形成鉴定意见的案件调撤率超70%
2020-11-12 11:02: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白坤先
 

  “真没想到官司还没打,问题就解决了!”近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林某十分惊叹法院解纷效率之高。采用诉前司法鉴定,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仅用7天时间就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为进一步破解诉前单方委托鉴定公信力相对较低,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等难题,今年3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诉前司法鉴定的若干规定(试行)》,探索诉前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标准化。文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雇员受害赔偿金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建设工程、产品质量、股权等财产纠纷案件,以及其他需要且适宜进行诉前司法鉴定的案件均纳入。同时,将诉前司法鉴定与诉前调解、繁简分流有机融合,有效纳入诉源治理体系,止案件纠纷于诉前。

  “依据鉴定意见,部分当事人会自行和解,或是直接不起诉。这样就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实现了纠纷诉前分流和多元化解。”湖州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沈杰说,鉴定由“诉中”转“诉前”,虽一字之差,但却可以为当事人带来更多便利,保障了当事人对自身诉求的合理预判和有效处理。

  截至9月底,湖州法院共诉前司法鉴定案件512件,形成鉴定意见的案件调撤率远高于70%,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限,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提升了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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