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召开
10月30日上午,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并讲话。此次峰会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为主题,由全国工商联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协办。
高云龙指出,“十三五”时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两年来,社会各界全力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来,国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措施最多,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各界助推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力度最大,民营经济人士获得感不断增强;民营经济法治营商环境改善提升最快,我国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的十大经济体之一;法治民企、商会调解实现大力度推进,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广大民营企业协同发力,共促法治观念立起来、法治民企建起来、法律服务强起来、营商环境靓起来。
高云龙强调,要共同努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不断优化的法治营商环境和不断提升的法治民企建设成效,助推民营企业坚定自信地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广大民营企业家要争做诚信守法表率,练好法治民企内功,在合法合规经营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当好桥梁做好纽带,聚焦“两个健康”,聚力“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工商联与公检法司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作用,助推有效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中央保障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涉疫司法应对举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周强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讲话。孙若丰 摄
周强表示,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说明和重要讲话,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助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围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并将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服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扎实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在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发展。
张军表示,刚刚胜利闭幕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和2035年远景目标,民营经济迎来大显身手的新机遇、新舞台。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更珍视法治的呵护。检察机关肩负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责无旁贷。
张军表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首先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那些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严追诉。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要充分发挥立案监督等职能,依法监督纠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关键是做到“平等”二字。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要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要考虑民营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要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充分考虑民营经济的特点,坚持法治思维和历史眼光,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主持会议。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陈思源,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南存辉、黄立、刘永好代表民营企业家发言。
会上,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聚焦服务商会和民营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纠纷调解,实现服务管理、在线调解、诉调衔接、统计分析等一体化功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会上分别介绍了依法服务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成果,全国工商联发布了“法治民企”报告。
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樊友山,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兆前、邱小平、鲁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出席会议。中央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章锋、耿福能、吕建中、李彪、何金碧、何敏,部分地方公检法司机关代表、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商会、民营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及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