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银行卡非法获利30万 获徒刑并处罚金
2020-10-29 09:47:25
 

  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侯成胜)近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在银行办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被他人用以实施诈骗。2019年11月,被害人李某被冒充的上海市某公安局人员,以其社保卡骗保为由骗走330000元,其中被害人李某将321000元转账至实施电信诈骗的人指定的被告人陈某的银行卡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银行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遂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要切实增强预防诈骗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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