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案后的亲家
2020-10-28 10:37: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能文
 

  原本是和睦幸福的一家三口,一场血案让一个家支离破碎。

  白某与肖某是一对年轻夫妻,两人在2010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5年12月,白某得知肖某有外遇,夫妻之间就此产生矛盾。后来肖某提出离婚,白某不同意,双方矛盾加深。2016年1月,双方再次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后白某将肖某杀害。案件发生后,白某入狱服刑,并需赔偿30万元。

  白某的父母为取得肖家谅解,在审理阶段积极赔偿肖家损失,自愿成为赔偿义务人。经过调查,两位老人无稳定工作,靠种庄稼和打零工维持一家生计,白父的母亲年过七旬,常年卧病在床,同时他还有一个精神障碍的弟弟需要照顾,如今还要抚养小白读书、偿还房贷。

  本案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是白某与肖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房产。案发后,两方亲家曾约定,该套房产留给孩子小白。

  肖父肖母在肖某两岁时就已离异,此次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仅为肖父。而根据调解协议,肖父与肖母为该赔偿款的共同权益人,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双方各一半的权益。白父在本案立案执行前,已向肖父、肖母支付赔偿款11万元。

  得知这一情况后,我立即跟肖母取得联系,肖母表示,因白家家境贫困且需要抚养小孩,她自愿放弃赔偿款权益。这样肖父应得的赔偿款为9万元。

  但这9万元对于白家来说也非常艰难。于是,我努力给肖父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同意白家分期履行。就在此时,白父突然打来电话,说他愿意一次性履行9万元赔偿款。白父说道,这几年之所以没给赔偿款,确实是因为家庭困难。既然肖父申请了执行,我就是四处借钱也要把这个钱还上。

  今年8月底,白父将9万元打到法院账户。随后,我将该款交给了肖父。

  9月,小白背上新书包,快乐地去上学了。他或许将来才会知道,他的爷爷是多么坚强。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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