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第一经济大省广东,也是民营经济大省。统计表明,广东目前各类市场主体已超1300万户,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超1200万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在疫情影响下实现了“逆势”新增102.4万户、新增就业604.2万人。
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源于优质的营商环境。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双十条”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
“法院公正司法给我们妥妥的安全感!”面对记者,民营企业家潘某显得十分激动。
几年前,潘某以环球公司委托代理人及代表的名义,承揽永恒公司建设工程。工程经鉴定造价为1200余万元,潘某要求结算工程款2000余万元,永恒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潘某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具有诈骗行为。该案再审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莫君早告诉记者:“潘某已按承建合同完成部分工程,并将实际取得建设项目承包款和建筑材料等均投入工程中,不具备非法占有特征。潘某与永恒公司的纠纷应属经济纠纷,因此潘某行为不能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准确把握创业创新与非法经营、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近年来,广东高院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两个“十条”,疫情防控期间还专门出台意见,从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涉产权冤错案件纠错、依法慎重适用司法强制措施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记者从广东高院了解到,2019年至今年6月,已依法对20名被控涉嫌经济犯罪的民营企业家宣告无罪。
不仅如此,广东法院着眼于把人身保护措施向诉讼前端延伸,今年7月专门出台《关于刑事诉讼中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取保候审指引》,要求全省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配合监管等因素准确适用,尽可能降低强制措施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据统计,近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96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为被告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对其中90名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同比分别增长190%和230%。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吉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冰表示:“司法的公平公正,极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让民营企业发展吃下了‘定心丸’。”
“划限定则”让创新产业做强做大
“判处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2019年12月,广东高院对“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终审宣判。
网易公司起诉称,华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直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其构成侵害着作权及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此案是全国首例游戏直播着作权侵权纠纷,关系游戏直播行业竞争格局。
“本案通过宣判明晰了网络游戏画面可依着作权法保护的审理思路和规则,既提示游戏直播应正视内容版权风险,又充分认可直播平台、游戏主播的贡献。”该案审判长、广东高院民三庭副庭长王晓明告诉记者。
“这个案例在网游直播界是个重磅消息,对未经授权的游戏直播起到了很好的规制作用,对整个行业意义深远。”广州某娱乐网络公司法务负责人钟某告诉记者。
据悉,广东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创业主体为民营企业,2019年全省游戏营收规模达1898亿元,占全国游戏市场份额近80%,占全球游戏市场份额近20%。
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护航。今年4月,广东高院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对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权益保护、侵权认定和赔偿原则进一步明确,通过司法裁判推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竞争规则完善。
知识产权得到有力保护是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迫切需求,而司法裁判则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
着眼构建最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广东高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就司法保障创新的原则、类型、措施、机制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要求。
据统计,2019年至今年9月底,广东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0.2万件,审结民事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486件,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同比增长140.8%,赔偿额超1000万元案件达20件,发出诉讼禁令13份,涉案金额超1.8亿元,有力维护了企业自由竞争和公平市场秩序。
最严格的司法保护、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广东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孕育了最好的“土壤”。沃土育翘楚,华为、腾讯、比亚迪、大疆、海王、研祥、明阳风电等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成就显着,令人为之侧目。
“粤港澳大湾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地,如此傲人成就的取得,除了广东民营企业家的创新有为外,离不开法院的司法护航。”全国人大代表、东莞鼎泰电子精工科技公司总经理王馨表示。
“纾困解难”让企业涅盘重生
“真是松了一口气,要是这次判决立即还款,公司肯定要破产。”广东某科技公司代理人李某在案件调解成功后说道。
2018年10月,广东某居公司、某昊公司与广西某优公司、李某、陈某签订投资协议。此后,广东某科技公司成立。某居公司、某昊公司多次分别向某优公司、某科技公司两家民营企业提供资金5000余万元及人力、技术资源投入,并入股某科技公司。后经营亏损,某昊公司提出退股并补偿1800万元,某居公司提出偿还借款490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四方协商不成,于今年3月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合议时,有法官提出:此案涉及4个民营企业合同关系复杂,可拆分为一个民间借贷案、一个投资合同案,进行分案审理。
“本案是可以分案进行审理,但分案后一案合同标的没达到中院立案标准,当事人需到基层法院重新立案,这样既耽误时间,当事人还要来回跑两个法院,我建议一揽子解决。”本案承办法官、广州中院商事庭李爽在反复权衡后说道。
把各方合作关系捋清后,此案判决并不难。但公司合作既有资金投入,也有技术入股,进入诉讼程序时间长不说,即使判决了后续还可能会有股权转让等其他纠纷。
李爽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方设法调解,尽管会很艰难,花的时间精力也远超过直接审理,但调解是最佳、也是最快的解决方式,尤其是疫情当前,减少民营企业诉累,缓解资金链压力,显得更为重要。
为此,李爽通过电话、网络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多次组织四方当事人协调,力争找出各方利益的均衡点。
经过1个多月的反复协商,四方达成和解协议:补偿款和借款共支付5400万元,股权按约定划分。
“李法官多次调解,单电话就通了几十次,公司已收到第一笔账款1400万元,极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当“真金白银”到手,广东某居公司代理人刘某由衷感慨道。
调解一个案件、纾困四家企业,是广东法院在疫情期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全力落实“六保”“六稳”工作的一个缩影。
自疫情发生以来,广东高院先后出台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通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意见、审理涉疫情商事案件指引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着眼因疫情影响发生的买卖、借贷、租赁、建设施工等领域合同纠纷,统一办案思路和裁判标准,将“稳企安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疫情民商事案件3976件,审结破产案件3477件,24家民营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盘活资金近百亿元,为企业渡过难关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