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县:重拳出击 执行到位九百余万元
2020-10-26 09:43:5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兴林 刘建民
 

  “真的太感激了,要不是你们一次次帮我执行,这几百万真的打水漂了。”近日,在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两位申请执行人得知950万元执行款已经到位,激动地握住了执行法官的手。

  2017年,霍某在与他人合伙借用某建筑公司的资质承包了滑县某地产工程。之后,陈某、刘某也入伙了该地产项目。到了2018年,眼看工程没有起色,收益无望的陈某、刘某与霍某达成退伙协议,并约定陈某、刘某退伙之日应得990万元退伙款。如霍某未按约付款,每逾期一天要承担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退伙协议签订后,霍某只给了陈某退伙款156万元,给了刘某退伙款45万元,双方发生了争议。2018年10月10日,陈某、刘某一纸诉状将霍某告上法庭,要求给付退伙款860万元及利息。经过两审法院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霍某给付陈某、刘某退伙款789万元及违约金。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霍某要求履行,霍某一直以资金困难且给付数额大为由百般搪塞,执行法官先后调查了霍某名下的银行、房产、土地、车辆、企业和收益型保险等信息,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尽管已穷尽了调查措施,陈某、刘某两位申请执行人又多次来到法院催促执行进度。一边是焦急的申请执行人,另一边是没有进展的执行案件,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霍某是这个地产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执行法官变换工作思路,该项工程里很可能还有他的债权。根据这个思路,执行法官立即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某地产公司取得了联系。当来到该地产公司的时候,执行法官当即表明身份,并进行释法明理,但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执行,并相互推诿。为了查清霍某在该地产公司是否存在到期债权的情况,执行法官又进行了多次走访调查。果然,执行法官发现该地产公司尚欠挂靠某建筑公司的霍某工程款未进行结算。执行法官果断向该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该地产公司在滑县某地产项目中应给付霍某的款项950万元。

  执行案件到此眼看有了眉目,但该地产公司在收到法院执行手续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擅自将工程款拨付到霍某的挂靠单位某建筑公司的户头上。当执行法官找到地产公司时,该公司以只是将工程款拨付给了建筑公司,并未拨付给霍某为由,进行推诿扯皮。执行法官再次找到霍某,霍某对该地产公司拨款给自己的事实并不否认,并称已将该款项挪作他用。

  经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又发现,该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住所地混同、人员混同,是典型的关联公司,而建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在涉案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既代表建筑公司签字,又曾代表地产公司签字,进一步印证了关联公司的事实。执行法官在取得一系列证据的情况下,责令该地产公司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逾期不追回将依法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在法院一系列的高压措施下,该地产公司终于意识到自己对抗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将工程款如数打到了法院的账户。至此,本案中的950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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