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株!西林法院审理一起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0-09-24 15:01:00
 

  中国法院网讯(凌艳梅)2020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光、黄某业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盘某良、邓某封、盘某秀、盘某成、盘某华、李某开等6人,在足别瑶族苗族乡平木村,将21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红椿、毛红椿,非法出售给王某光、黄某业,被告人王某光、黄某业、岑某德等三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红椿、毛红椿,被告人农某仁、农某彬、陆某等三人非法运输王某光、黄某业采伐的红椿、毛红椿原木。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光、黄某业等12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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