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某小学保安猥亵2名女童案
2020-09-24 14:33:00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北京某小学学校保安在教室内猥亵女童一案。两名被害女生均为该校的教职工子弟。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25日1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某小学木工教室、机器人教室内,趁被害人王某某(女,10岁)、崔某某(女,7岁)写作业之机,与二人搭讪,抚摸被害人脸部,搂抱被害人,用自己脸部蹭被害人脸部及脖子。后又以带崔某某看书法字帖为由,将崔某某带至书法教室,趁机对其实施搂抱、摸胸等行为。被告人李某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今年以来,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起。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发生在校园内、利用自身的职务岗位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案件。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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