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既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的主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司法公正公平的重要平台。那么,怎样力促庭审规范高效?如何让人民群众通过庭审对司法产生信任?
近年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舍寸功,致力于将庭审评查、庭审观摩、庭审旁听三项举措落到实处、做到细处,刀刃向内,倒逼法官加强庭审驾驭能力,不断提升庭审质量。
庭审评查:行家来“找茬”
在办公室里,上海一中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庞闻淙正通过该院自主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对商事审判庭所有法官的庭审逐一进行质量评查。观看庭审录像时,庞闻淙不时摁下暂停键,记录庭审中的优缺点,在观看完后,他还要在评查系统中记录他的评查结论和详细的评定等级原因。
据了解,为提高审判质量,上海一中院以强化案件质量内部监督为重点,开展内部案件质量评查,而庭审评查即为内容之一,评查覆盖全体法官,每半年一次。评查的标准严格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质量评查要求,从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到庭审形象和庭审能力,共分为四个方面22项评查要点,逐一检视,如是否秉持客观中立立场、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处置庭审突发事件是否及时规范等。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审判长任明艳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有十余年庭审经验,但被评查时也会紧张,担心庭审中有不规范情形。尤其是评查随机抽取的庭审时更有压力,这种压力时刻提醒自己规范开好每一个庭,让每一个庭审都经得起评查。
据庞闻淙介绍,为保证评查结果客观准确,评查不是一人定“优劣”,而是多人“作业”,由评查组成员先独立评查,后集体讨论。该院设立两级评查小组,先由各业务庭庭长、副庭长以及资深法官组成“二级评查组”对本庭的庭审进行初评,再由审委会委员、庭室负责人及资深法官组成“一级评查组”进行抽查复评。如果法官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一级评查组”申诉,由“一级评查组”复核。
为避免评查走过场,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除制定细致的评查标准外,还明确规定评查等第比例,如优良不超过55%,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合格或不合格。此外,还明确评查“负面清单”,即如果庭审存在1项重大差错或者3项以上一般差错的,将被评定为不合格。“负面清单”列明重大差错17项,如审理时遗漏诉讼请求等,一般差错19项,如证据传递不符合规范等。评查时不能只载明评查结果,还必须详细载明具体理由,也就是庭审好在哪,不足之处又在哪,确保评查结果有说服力。
每次评查各评查小组都要形成书面评查报告,评查报告具体到某位法官主审的某个案件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反馈至法官本人,并记入法官审判业绩档案,作为考核法官的重要内容。
庭审观摩:同事来“拷贝”
上海一中院第三法庭内,刑事审判庭审判长郭震主审的一起诈骗案正在公开开庭审理。十一楼的信息管理中心大屏上,正同步播放着该庭审画面,院长黄祥青及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法官助理通过大屏观摩庭审。
据悉,上海一中院将“开展示范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作为提高审判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观摩频次、案件类型、观摩人员、工作流程等予以明确,力求通过优秀庭审的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庭审质量。
上述诈骗案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郭震及合议庭成员来到信息管理中心,参加与会人员对庭审的现场评议交流。
“整个庭审程序完整规范,审判思路清晰,合议庭发问分工明确,配合到位。”“争议焦点归纳准确,庭审比较紧凑。”与会人员点评道。
郭震是从事刑事审判十几年的“老法师”,审判经验颇为丰富,但他说,被选作示范庭审观摩还是有压力的,不亚于考试,这种压力会倒逼自己之后开庭要更规范。参与观摩的领导们高度肯定了合议庭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但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庭审中存在的一些小瑕疵,比如庭审出现突发情况时的规范处置问题,对个别辩护人重复发表意见未及时制止等,并一一给予了意见和建议。
“把庭审观摩当成业务讲堂,所有的法官都一起来参加,对观摩中发现的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差错,深挖根源举一反三,能切实整体提升庭审质量。”刑事审判庭庭长余剑认为。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璟钰参与了多次庭审观摩,他把每次观摩的点评和心得记录在本子上,运用到日常工作中。“观摩庭审不仅是一堂生动的现场案例教学课,更是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过程,同时让我们法官助理跨越单一合议庭的界限,有机会向不同类型的优秀法官学习。”李璟钰认为,相较于教科书,这样的现场业务“教学”更加生动,效果显著。
据悉,上海一中院今年已完成两轮23场示范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涵盖各业务庭的各案件类型。研究室还将庭审评查和观摩中发现的优缺点总结提炼,既指出问题,又提出改善建议,在专题培训会上进行通报和点评,并印发供大家学习。
庭审旁听:公众来“围观”
除内部评查、观摩学习外,上海一中院还完善特邀监督员、当事人旁听庭审等外部监督机制,并通过庭审直播考核,倒逼提升庭审质量。
每周五,上海一中院人大联络办公室负责人李克俭会将下周公开开庭的案件清单发给特邀监督员,方便特邀监督员自行选择案件旁听。法官们往往到了法庭,才发现旁听席有特邀监督员拿着“小本本”,这种自主随机的旁听,对法官也是一种考验。
今年7月24日上午,一起集资诈骗案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当天早上8点不到,安检门口就已经排起长龙,那是等待安检进入视频法庭旁听案件的受害人。由于主法庭现场座位有限,每当有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开庭或宣判,该院总会开放能容纳400余人的大法庭,主动将受害人引导到大法庭,让他们通过屏幕观看庭审。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受害人成千上万,社会关注度高、矛盾易激化,庭审的一点点不规范或小瑕疵都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样的现场庭审,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都是挑战。
除了到法院旁听外,还有难以计数的公众在网上“围观”庭审。每月初,上海一中院研究室都会统计上月各业务庭以及每位法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直播数量,并设定相应指标予以季度考核,倒逼法官习惯公众网上“围观”庭审的方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感叹,庭审直播就是把庭审和自己置于整个互联网,接受专业或不专业网民的检验、评论,这需要自己对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规范有绝对的自信。
从庭审评查、庭审观摩到庭审旁听,目的就是在庭审质量上下足功夫,继而提升审判质量,也正是因为下足功夫,在历年的上海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百例示范庭审”评比中,上海一中院才屡屡获奖。
“审判质量建设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下阶段,我院将继续不舍寸功,围绕打造审判高地的工作目标,着力加强法官整体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通过庭审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祥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