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下脱贫种子 长出美好日子 ——黑龙江法院扶贫记

2020-10-15 10:15: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段春山 赵丽丽
 

  田间地头唠出路,老乡炕上话小康。谈起黑龙江法院法官的扶贫故事,老张非常激动,“以前觉得帮扶就得给钱给粮,现在给我都不要,发展菜园经济,年年种,年年收,只要肯干,还怕日子过不好吗?”

  自黑龙江法院法官驻村扶贫以来,像这样的“老张们”越来越多,乡亲们转变了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看法,也转变了对脱贫方式的想法,一步步向小康迈进。

  全力解纷,让老乡安心

  2020年,36亩多的土地,一年租金8000元。79岁的奋斗村贫困户姜思城20年的怨气终于放下了。

  1998年,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姜思城第一次分到土地8亩,随后与本乡村民签订了30年承包合同。“第二次分到的28亩多土地,不知怎么就直接分给了承包户,我知道后想把土地要回来,但一直没有结果。”姜思城回忆道。36亩多的土地,承包户一种就是20年,姜思城心里始终不痛快。

  转眼到了2018年,姜思城得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奋斗村扶贫了。“我的事儿,扶贫工作队能管吗?”他心里犯了嘀咕。

  听完姜思城的讲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田文军说:“这个工作我来做,您放心!”田文军找到承包户,从法律政策、道德良知等方面与其沟通。一次不同意就两次,两次不同意就三次。终于,承包户同意将土地归还给姜思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站在自己的土地上,姜思城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说:“没有田书记,我的土地再过20年也要不回来啊!”

  一个小案件,对于贫困户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大事件。正如一位曾经帮助贫困户要回5000元打工费的驻村扶贫法官说的,“修路、架桥、卖粮食是基础性扶贫工作,只有通过必要的司法服务,让遇事信法、遇事找法的人越来越多,法官的贫困帮扶工作才更有意义。”

  姜思城的故事只是一个缩影。在驻村扶贫工作中,黑龙江高院格外关注贫困户遇到的法律问题,注重发挥法院法官优势开展法治扶贫,确保脱贫攻坚见实效。

  执行到底,让老乡放心

  2020年6月底,同合村贫困户50户94人全部脱贫。高吉才是其中一位。

  高吉才在工作中发生车祸导致双腿截肢,雇主高某中、杨某付清了医疗费,为高吉才安装了假肢,并同意支付高吉才赔偿款3万元。但二人外出打工后,便未再与高吉才联系,高吉才因一时找不到二人,急得脑梗病复发,无奈诉至法院。

  案子到手,泰来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张洪波犯了难——按公告送达结案,赔偿款暂时无法兑现,高吉才又急用这笔钱,这该怎么办?张洪波根据线索驱车前往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找到了高某中、杨某。二人同意2020年春节前给付1万元,2020年7月末给付2万元。

  转眼到了腊月二十七,高某中、杨某还没有兑现承诺。为让高吉才过个舒心的安稳年,张洪波再次找到二人,督促其将首期执行的部分款项7000元执行到位。“张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是冒着大雪给我送来了救命钱啊,真的是比亲人还亲啊!”高吉才紧紧拉住张洪波的手,流下了眼泪。阳春三月,张洪波又将刚刚执行到位的3000元钱第一时间送到了高吉才的手中。张洪波说:“剩下的欠款,我们一定执行到底,决不让老乡寒心。”

  泰来县法院法官自2016年4月起帮扶同合村以来,不断加强对贫困群众司法需求的分析研判和司法应对,积极宣传扶贫政策、法律知识,以切实司法举措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精准解困,让老乡舒心

  望江镇北四合村的老陈,今年70岁,几年前老伴因肺气肿去世,儿子还患有脑血栓。老陈虽然住在泥草房里,但没事儿的时候就叼着铜锅烟袋在村里逛逛,来了兴致还喝上几口,日子倒也快活。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扶贫工作队来了以后,老陈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工作队能给啥啊?给钱给物,我才能脱贫!”“转变贫困户的思想,让老乡满意、舒心,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扶贫工作队将老陈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老陈喜欢在自家菜园种点蔬菜,工作队就鼓励他充分利用小菜园,种上纯绿色蔬菜,“肯定比外地大棚菜好吃好卖,工作队也会帮助您打开销路。”老陈一听能赚钱,连忙表示同意。经过辛勤耕耘,“老陈牌”纯绿色豆角销路确实非常好。当工作队和老陈约定扩大种植品种,推行市场定制时,老陈笑得合不拢嘴,连忙说:“脱贫的种子年年种,长出的就是美好日子。”

  为贫困村争取扶贫产业项目、通过改造房屋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黑龙江法院做的诸如此类的工作数不胜数。

  除此之外,黑龙江法院格外注重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进村发放资料、路口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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