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安法院帮扶干警协助调解贫困户劳务受害纠纷助推脱贫攻坚
2020-08-31 15:11:22
中国法院网讯(邹时新 刘昌华)“邹法官,你能帮帮我吗……”“李叔叔,别急,有啥事您说。”近日,江西省德安县宝塔乡八一村村民李某找到了与该村结对帮扶的德安县人民法院帮扶干警邹时新。
2019年8月8日,宝塔乡八一村贫困户李某,在给包工头吴某做事的工程中被楼上掉下的工具砸伤,致李某住院治疗60多天,花费医疗费将近20万元。出院后,经医学鉴定,贫困户李某为7级伤残。因李某与包工头吴某对于损害赔偿的事宜未能达成协议,贫困户李某就准备向德安法院起诉。
李某想到法院帮扶干警邹时新,兴许能有办法,于是便找其寻求帮助。邹时新在了解事情经过等基本情况后,立即向德安法院扶贫小组领导汇报,并通过沟通协调,为其在德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到了法律援助。考虑到贫困户的现实情况,以及包工头吴某的经济困难情况,帮扶干警积极联合八一村干部、援助律师与李某、包工头吴某多次电话沟通,积极上门协调损害赔偿问题,在多方助力调解下,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当场兑现赔偿款,握手言和。
近年来,德安法院全力助力脱贫攻坚,派出19名干警到结对帮扶的宝塔乡八一村进行帮扶。德安法院帮扶干警在帮扶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为目标任务,用真心、关心和耐心,与群众交流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并发挥法律专业特点,在完成扶贫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利用送法进村、调解矛盾、协助执行等方式,提高村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边扶贫边普法,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问题,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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