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法院跨域协作执结一罚金案
2020-08-30 11:07: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鑫 闫宇飞
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据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签订的成渝经济圈强制执行协作协议,通过委托江北区法院办理部分执行事项,顺利执结一起罚金执行案。
被执行人覃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崇州法院在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发现其名下除有一套位于重庆九龙坡区的住房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为提升执行效率,崇州法院基于上述合作协议,委托江北区法院查封覃某的房屋并张贴腾退公告。江北区法院在收到委托请求当日即派员办理完委托事项。随后,尚在上述房屋内居住的覃某的父母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承诺愿意代覃某分期缴纳罚金,崇州法院经综合审查,最终同意了上述请求,覃某的父母也按要求将首批款项2万元转入法院案款专户。
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上述两个法院已先后签署跨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成渝经济圈“跨域审判辅助事务”协作协议及上述协议,拟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诉讼服务共享、法治规则创新、执行工作、司法裁判尺度统一、智慧法院建设、司法联席会议、学术交流合作、人员动态交流、创先争优等十大领域开展协作,并通过构建跨省(市)司法协作互助立体模式,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两个法院以团结协作、互利共赢为发展理念,以智慧司法服务平台为合作基础,重点开展跨域送达、跨域取证等审判辅助性事务跨域协作,最大限度打破审判辅助性事务的地域局限,实现两地资源调用及信息互享,为群众提供现代便捷、优质高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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