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强制执行追回25万元欠款
2020-08-22 14:27:4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杨蕾
8月20日,申请执行人孙某委托其代理人张某特意从吉林省梅河口市来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廉洁奉公执法公正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的尽心执行表达由衷的感谢。
2018年11月,梁某向孙某借款25万元,并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因梁某拒不还款,且双方未能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故诉至法院,要求拍卖梁某抵押房屋。经法院审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梁某名下所有的房屋。判决生效后,梁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梁某没有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案件于今年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查房产信息,贴出公告,对梁某名下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最终以32万余元的价格拍卖成功,并第一时间将欠款25万元交付给孙某,该案顺利执结。
收到执行款的孙某非常激动,但因腿脚不便,不能亲自来到法院致谢,便委托其女婿张某送来锦旗。“法院克服困难将案件执行到底,帮助我们要回了欠款,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张某如是说。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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