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2020-08-20 14:01:43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高世宁)8月18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司某诉阳谷县人民政府、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房屋行政强制、行政赔偿一案,阳谷县人民政府县长彭志国出庭应诉。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全市第5位县(市)长出庭应诉。

  原告司某起诉称,今年4月,其房屋被阳谷县人民政府、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案涉房屋的强制拆除主体、拆除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原告赔偿请求有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了查证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聊城中院坚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在促进行政审判提质增效和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上持续发力,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和法治聊城建设。1-7月份,全市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59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占比32.32 %;47件涉企行政案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占比46.81%。

  冠县县长、临清市长、高唐县长、莘县县长、阳谷县长等政府“一把手”,以上率下,积极出庭应诉,并敢于发言出声,包括正职在内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渐成常态,有效扭转了出庭应诉副职多、正职少,出庭多、发言少,基层行政机关多、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少,职能部门出庭多、政府领导出庭少等“四多四少”现象。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为8.46%,同比下降 13.45个百分点,聊城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名列第二,其中行政应诉工作单项排名第一。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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