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要经得起告、配合告、减少告
——信春鹰江必新夏勇详解新行政诉讼法焦点热点问题
2014-11-02 07:4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张先明
  11月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就与行政诉讼法相关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集体采访。

  行政诉讼法修改中没有涉及审执分离问题

  针对媒体记者普遍关心的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中是否涉及到审执分离的问题,江必新表示,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中没有涉及审执分离问题。就人民法院如何根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江必新介绍说,实践中,人民法院积极以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干扰执行等“四反”措施强力应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通过“四反”措施,可以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得到提高,能够规范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暂无时间表

  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案件的时间表等问题,媒体记者非常关注。江必新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法律规定,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立巡回法庭来审理跨区域行政案件或者其他案件;另一方面,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这对于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有重要意义。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过多次研究,但是因涉及体制问题,涉及职能转换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还要进一步研究,这取决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他相关措施的配套,尤其是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要经得起告、配合告、减少告

  鉴于行政诉讼法是一部“民告官”法律,法律制定得再好,不能落实也将变成一纸空文,有记者表达了这种顾虑。夏勇表示认同这种顾虑,表示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健全了很多重要制度,对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意义十分重大。行政机关要经得起告,要支持告、配合告,同时要减少告。

  要经得起告,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支持告、配合告,行政机关内部就要强化责任制,把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到指标考核体系中来推动。要减少告,行政机关就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消解行政争议。

  夏勇表示,行政机关要用好行政机关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机制。行政复议跟行政诉讼相比,对老百姓来讲是一个更便捷、成本更低的渠道。行政机关除了做好各方面工作之外,还要用好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用好行政复议这个渠道。

  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空前严格空前严厉

  就有记者问及的新行政诉讼法在解决“三难”和引导百姓“信法不信访”方面有哪些亮点时,信春鹰表示这次修法针对具体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亮点很多。这次修法扩大了受案范围,畅通了渠道,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真正符合法院受理的争议和纠纷不受阻碍地立案。在解决立案难这个问题上迈出的一大步,就是登记立案。针对执行难,这次修法增加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严格到可以拘留,这是空前严格、空前严厉。

  公益诉讼目前处于探索阶段

  探索建立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媒体记者很关注,但是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并没有涉及行政公益诉讼。信春鹰表示,现在各方都在思考怎么样来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有不同的内容,有民事公益诉讼,也有行政公益诉讼,现在公益诉讼作为一个新的诉讼形式,目前处于一个探索阶段,这是这次没有入法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铁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仍处于试点阶段

  针对有记者提及最近有媒体报道上海将针对行政类案件专设行政法院集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问题,江必新指出这是一种误传,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这种打算。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会根据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决定,以及这次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安排指定一些法院来审理跨区域行政案件。

  江必新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将利用铁路法院原来的框架,把一部分行政案件,包括一部分与交通有关的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有关的民事案件,以及条件成熟时的其他一些案件,指定到原来的铁路中院或者是基层法院来进行管辖。目前,这些正处在试点阶段。根据中政委要求,不久的将来,最高人民法院将要选择几个法院挂牌,以审理行政案件为主,但不是专门只审行政案件。这些法院不属于专门法院,只是跨行政区划的一个普通法院。

  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越来越强化

  就红头文件是否可诉的问题,信春鹰表示应从两个方面去看。现在对所谓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越来越强化。四中全会决定中专门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审查。至于行政诉讼,按照制度设计,法院更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根据立法法规定是参照适用,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说来是不能够适用的。

  编纂民法典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工作

  就这次常委会通过的民法通则、婚姻法中关于姓氏权的解释议案,以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时间表问题,信春鹰表示,关于姓氏权的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应最高人民法院的请求对民事法律做的一个法律解释。公民原则上还是要随父姓或者母姓,这是很清楚的。但是考虑到社会生活的复杂情况,有一些情况也可以选取其他的姓氏,但是前提是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是一个非常艰巨而长期的工作,现在法工委正在考虑这方面工作。

  “信访不信法”原因至少有三

  就目前一定程度存在的“信访不信法”问题,江必新表示,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于解决公民告状难这样一个问题采取了诸多有效的措施,相信对“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会有所缓解。但是,“信访不信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原因至少有三:一是一些地方法院不敢依法严格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司法审查权而导致公信力降低;二是一部分当事人知道法律规定非常明确,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为此选择信访;三是个别当事人通过上访可以获得其他一些利益。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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