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乎生计。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如何帮助受困企业度过难关,为其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采取灵活执行方式,全方位为辖区企业“输血复活”开路护航。
聚焦需求,把脉问诊“开药方”
“在疫情防控期间你们企业生产经营怎么样,是否遇到什么困难?企业目前有什么需求?……”4月26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晓斌率队深入辖区内井开区红板(江西)有限公司,全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及司法需求等情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
走访中,周晓斌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并仔细听取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妥善应对疫情、积极复工复产筑牢“防火墙”。
这是该院执行法官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入辖区企业走访的真实一幕,也是该院主动作为、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助力困难企业重振信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保障。
放水养鱼按下复工“快进键”
“吴法官,我看到你们查封了对方公司的机器设备,我们也安心了。”
“感谢你们的善意执行,给了我们公司继续生产经营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尽快复工复产,让企业步入正轨,早日将公司拖欠的债务如数还清。”
日前,在吉安县法院执行局的调解室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笔录中签完字后,江西某建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面对陷入困境的企业即将走上复工复产之路,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这起买卖合同案件从执行立案到现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真是花费了我不少时间,但看到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看到双方当事人签完和解笔录后握手言和,该案承办法官吴某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2017年9月,东莞某实业公司与江西某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由东莞某公司依约向江西某建材公司供货,后双方因拖欠200余万元货款闹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因疫情愈演愈烈导致江西某建材公司无法正常恢复生产运营,暂时无法按约支付剩余借款。东莞某公司在多次电话提醒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被执行企业因疫情影响资金吃紧、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确有困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一方面从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对江西某建材公司的机器设备和厂房依法采取“活查封”,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积极奔走各方,通过电话、短信等“线上”方式与申请人代表耐心辨法析理,反复沟通协调,希望申请人代表能够宽限期限。
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和解协议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进一步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依法灵活采取“活查封”、“活扣押”等执行措施,在服务疫情防控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上精准施策,帮助涉案企业渡过难关,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信用承诺灵活开启“修复键”
“要不是你们法院的善意执行,恐怕公司支撑不到现在,更无法全数还清对方的债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前不久,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某文化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在把借款本息共计560万元全部转入对方账户后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并表达由衷地谢意。
至此,一家原本资金链断裂的文化公司,在该院执行人员的善意执行策略下,不仅成功输血起死回生,还让一条一年的讨债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李某系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4日,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吉安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400万元,并由某文化公司、王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借款到期后,李某只付了50余万元利息,400万元本金及其余利息未能按时归还,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应归还借款400万元本金及利息,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依申请对李某、王某均采取了边控措施。后因李某在境外有大量经济活动,且急需出境办理黄金销售许可证等相关事宜,李某便向法院书面申请解除出境限制,并提供2名担保人等作出信用承诺。
为帮助困难企业恢复造血能力,执行法官先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但因借款金额较大,申请执行人不同意解除李某的边控限制,执行法官经过仔细审查后认为李某的信用承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执行干警在依法查封2名担保人的相关财产后遂依法解除了李某、王某的边控措施,并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期。
2周后李某出境回来,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60万元全部归还,双方对法院这种“放水养鱼、善意执行”的做法表示很满意。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运用多元化执行手段,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最大限度地将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影响降到最低,助力企业重振信心。
开足马力,跑出讨薪“加速度”
“真没想到被拖欠的工资能这么快拿到手,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节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6月28日,当确认拖欠的工资终于要到手时,正在吉安县法院接待室办理领款手续的王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并向执行法官表达心中的谢意。
针对一起63名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积极协调,用尽一切可采取的执行手段,强制执行到位案款共计180余万元。为了让职工朋友早日领取执行款,该院集中为63名职工办理领款手续,并将通过线上发放执行案款共计79万元。
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模式下,该院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