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善意执行主旋律 为一流营商环境护航
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良好稳定营商环境的重要关卡。新冠疫情爆发后,江西省宜春市两级法院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推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完善执行手段,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采取灵活妥当的强制、保全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就业。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措施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通过“放水养鱼”、执行和解等盘活企业资产,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工作给企业带来的冲击的情况下,宜春法院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给企业的“寒冬”带来司法“温情”。2020年1月至今,该市法院共执结申请人为企业的案件3273件,结案金额39.8亿余元,执行到位金额7.76亿余元。促成涉企案件达成和解537件。
活水养鱼:推行谦抑执行理念让企业“起死回生”获双赢
“感谢宜春中院执行法官,是你们不辞辛苦多次调解让我们企业的生存得到转机,生产经营状况得到了好转”。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企业10余位员工代表一大早冒着暴雨赶来市法院表达心中的谢意。
原来,被执行人是宜春当地生产锂电池等新能源产品的企业,由于疫情因素影响导致产品销售受损,资金链出现断裂的困局。由此造成货款暂时给付不能的局面,面临多起司法纠纷。
在处理这起案件中市法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最高院倡导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保障服务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总思路。在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中,转换办案思维,严格杜绝对企业“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努力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尽可能采取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不是直接启动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拍卖程序。
“被执行人企业一直很配合执行,他们也有详细的还款计划,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在困难只是暂时的,预计不久后就能回笼资金。希望你们设身处地的想想。”执行法官苦口薄心的做着申请执行人调解工作。
最终,执行法官选择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企业的相关生产原材料,并且允许其继续使用该材料用以继续生产经营。这样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今年6月该企业通过各种措施盘活了资金缺口,成功复工复产,并积极履行完毕还款计划。
雪中送碳:四方奔走积极协调为企业巧解“心头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宜春法院切实强化司法担当,始终把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为企业经营发展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是宜春法院给了我们公司活路,悬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公司几百人的生活终于得到了保障”。近日,经过大半年的不懈努力,在上高县政法委、商务局、泸州乡政府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宜春中院顺利执结一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企纠纷,执行标的1300万余元,执行受到当地老百姓的一致称赞。
原来被执行人瑞牌陶瓷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于是将土地出租给上高另一家陶瓷企业并收取租金。由于被执行人某陶瓷企业一直未偿还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2019年11月,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承租被执行人土地的企业现在正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且该企业的员工有着数百号人,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拍卖并进行清场,势必会对公司员工生存保障造成极为不利影响,甚至影响整个上高县的营商环境。为此,执行法官10余次实地走访了解被执行企业状况,组织各方协商,力争妥善解决该案,化解矛盾。
市中院执行局领导在听取汇报后,数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门会议,最终确定了“定期限、除困难”的执行思路,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最终,经过多次不断磋商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市法院担当作为、因案施策,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为辖区企业经营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运筹帷幄:巧用善意修复机制精准发力激活一池“春水”
在失信惩戒方面,宜春法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执行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确因复工复产需要,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及时解除限制,为企业增强造血功能、维持正常运转提供最大便利。
“眼看着企业银行帐号被冻结,没想到法院的‘网开一面’给我们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双方都受益、双方都认可、双方都共赢。”这发自肺腑的感言是来自铜鼓县某木业公司负责人。
因被执行人企业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并决定对其采取纳入失信与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心急如焚赶至法院,告知执行法官此系其刚刚融资用于企业复产购买原材料的资金,因为法院冻结措施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为了能够对症下药,铜鼓法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双方企业进行斡旋。执行法官审查其相关材料后,到其工厂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确处于复工状态。
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人联系,利用微信群聊功能同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后,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当天就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且制订了详细的还款计划,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法院决定启动失信修复机制,将被执行人从失信名单中移除并解除限高措施。
“执行过程中要认真贯彻相关最新的司法政策,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难以正常经营的企业,尽可能采取“活封”“放水养鱼”等方式予以调解,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上宜春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航说道。
一件件涉企案件妥善顺利结案、一位位当事人握手言和,这些成绩背后都是执行法官舟车劳顿的付出,都是宜春法院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理念的一个个现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