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收到线索火速出击 成功扣押车辆
2020-08-01 10:52:54 | 来源:北京门头沟法院 | 作者:李先鸿
 

  在执行案件中机动车往往是当事人的重要财产之一,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被查封后由于其易转移且难以查到踪迹,实际使用并未受太大影响,扣押机动车常常来源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位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张啸晨团队火速出击,在做好防控和执行预案前提下,顺利扣押被执行人的路虎车。

  “李某的车辆就在某小区,我们已经到达现场,希望法院采取措施!”

  当日上午8:30分,申请人杨某的电话非常急切。考虑到车辆停放位置较近且属于低风险区,法官助理张啸晨迅速组织团队成员宋乃成和法警李超风、陈天宇赶往现场,并及时联系拖车公司进行拖车作业。到达现场后,执行局干警首先核验了车辆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随即电话联系和上门寻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却始终没有现身。

  由于车辆所在地为人口密集小区,且停放地为小区车辆出口必经之地,在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下,执行干警按照分工迅速开展拖车指挥、人车疏导、信息留存等工作。经过分工合作,很快便扣押了车辆并停放到指定停车场。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门头沟法院院判决李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杨某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但到期后被执行人还未履行法定义务。进入到执行阶段后,经查被执行人名下除一京牌车辆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

  下一步,若被执行人继续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依法对此次扣押的京牌车辆进行司法拍卖。

  寻找财产难是执行难的主要体现之一。在被执行人不配合甚至找不到的情况下,不仅需要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鼓励申请人主动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及时联系法院,这样更能加速执行进程,推动案件的办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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