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养老金待遇水平依然实现“普涨”
2020-07-29 09:13:27 |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韩秉志
 

  各地因地制宜,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等办法实施调整。目前,各地养老金正陆续发放,部分地区已发放到位。同时,今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比例提高到4%,调剂金规模达7400亿元,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养老金完全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但今年养老金待遇水平依然实现“普涨”。据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截至7月21日,已有25个省份出台了本地区具体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北京、甘肃、吉林、福建、陕西、山西、湖南、湖北等多地陆续发布今年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地因地制宜,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等办法实施调整。目前,各地养老金正陆续发放,部分地区已发放到位。

  持续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4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下发了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水平为5%。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五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据悉,各地普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定额调整金额高低并不尽相同。从各地的方案看,定额调整较多的西藏,每人每月增加80元;定额调整较少的江苏,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同时,部分地区宣布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北京明确,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0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达到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保持对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记者注意到,各地在适当倾斜调整中,继续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上述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对涨得多一些。

  例如,陕西明确,70周岁至74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周岁至79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此外,一些地区调整养老金标准充分照顾了艰苦边远地区。湖南明确,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湖北明确,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同时,所有省份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也做出调整,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多省份7月底前发放到位

  在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的背景下,许多人特别关心养老金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对此,聂明隽强调,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

  “人社部对分省确保发放的困难程度进行了充分预判,对保发放困难省份将加大资金调剂和支持力度。”聂明隽表示,今年基金中央调剂的比例提高到4%,调剂金规模达7400亿元,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今年4月初,下拨了一季度调剂金,6月中旬二季度的调剂金也全部下拨,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发放。

  调整的养老金何时能够发放到位?

  多数省份明确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将新增部分发放到位。福建明确,今年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陕西明确,7月底前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发放到位。

  此外,在制度建设上,长期确保发放也有根本性制度安排。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三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确保2020年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聂明隽表示,目前已经有26个省份实现规范的省级统筹,剩下的省份也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规范的省级统筹,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省基金统一调度使用能力,确保全省养老金发放,还为下一步实施全国统筹打下良好基础。”聂明隽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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