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官调解+示范诉讼
河南清丰法院梯次化解600户商铺租金纠纷
2020-07-29 08:55: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冯利强
 

  日前,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朱某等35户商铺业主诉清丰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上诉期限届满,均未提起上诉。此前一个月,560余户商铺业主通过访诉调对接模式已经与管理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因疫情引发的涉及600余名业主、900间商铺、200余万元租金的系列租金纠纷案成功化解。

  清丰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期投资开发建设了64000平方米的商铺。公司将商铺出售给业主,业主按照约定委托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由公司统一对外出租给商户经营,公司收取租金后每月向商铺业主发放。疫情期间管理公司主动提出以延续租赁合同的形式,免除900间商铺商户租金200余万元,但未就此事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600余户业主拒绝免收租金的倡议。双方各执己见,形成纠纷。

  清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清丰法院院长赵志学立即部署,要求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优势,及时提供诉前联调、法律指导、司法确认、案件速裁等保障服务,最大限度从源头预防化解纠纷。经过与人民调解员一个月的共同努力,有560余户业主和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仅有41名业主不同意调解意见,向清丰法院起诉。

  清丰法院受理后,3位速裁法官在前期调解意见的基础上继续调解,6位业主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针对其他业主,速裁中心指定一名法官进行示范诉讼。判决后,全部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系列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保持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打造了业主、公司、商户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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