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发布涉暑期出游侵权案件审理情况

2020-07-28 14:38:12
 

  中国法院网讯暑期来临,许多市民的出游活动逐渐增多,暑期出游活动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令人放松心情。然而,出游活动中安全意识不强,则可能引发溺水、摔伤、割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能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2020年7月28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了涉暑期出游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过梳理已审结的相关案件,总结出此类案件呈现的特点、背后诱因,并对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提出建议。

  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通过视频连线、新浪微博视频直播、北京法院网图文直播等多种线上方式全程参与了此次新闻通报会,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新闻》,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新闻》《生活这一刻》,房山区融媒体中心《法治与生活》等多家媒体记者现场参与了此次新闻通报会。

  据了解,涉暑期出游侵权纠纷主要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等,呈现三大特征:活动项目危险程度高,主要集中在爬山、骑马、漂流、蹦极、攀岩、摩天轮等活动项目,其中涉及骑马、乘坐缆车、漂流的案件最多;损害成因由“多样”转向“单一”,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规范与完善,损害成因中“游客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大幅上升,甚至成为事故发生的主导因素,损害成因呈现单一化;案件持续时间长,不易调解,由于案件当事人一般在完成治疗、康复训练才能起诉立案,时间周期较长,加上被告之间彼此角力,当事人之间缺乏信任,导致案件调解难度大。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沈波建议:“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规范,确保游乐场设备检测合格、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好运动前的安全事项提醒工作,合理张贴使用说明、警示标识,采取充足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一旦发生损害,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救治。”

  “此外,游客应该充分了解游玩项目的危险系数、体验状况、注意事项等,做出合理规划;始终保持安全意识,遵从现场安全提示、警示标识的指引。”

  新闻通报会结束后,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刘振录法官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了“女子玩滑道飞人摔伤,诉景区索医疗赔偿”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文 张丽婷 图 吴卫娟)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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