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维权无小事
2014年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2016年被临清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近日又被市中级法院推荐为“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她就是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红霞。
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陈红霞牢固树立司法为军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增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自觉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司法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统一,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维军权
“涉军维权工作是实现党在新时代强军目标的现实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略、推动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的实际举措,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陈红霞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在审判工作中,陈红霞牢固树立“涉军维权无小事”的理念,增强涉军维权意识,提高涉军维权本领。在具体案件中了解军人军属现实需求、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同时,她还积极了解军营生活状态、部队官兵在法律方面的现实需求,并主动学习涉军维权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本领。
精心调解维军权
在审判实践中,陈红霞坚持耐心调解涉军案,化解纠纷促和谐。她认真对待所承办的每一起涉军案件,慎重处理涉军矛盾纠纷,重视对涉军案件的妥善化解,自觉加大对涉军案件的调解力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细致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和思想工作,其所承办的涉军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化解,从而实现了纠纷妥善化解、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9年,陈红霞承办张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件,其中被告李某某为现役军人。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该案的调解工作。办案过程中,她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及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案件情况,耐心倾听双方的真实意愿,找准双方矛盾焦点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并在案件事实逐渐明晰的情况下释法析理,让双方当事人全面客观地对案件走向作出判断。案件调解时,因被告作为现役军人办理离婚手续程序较为严格,她便耐心做好原告方思想工作,使其自愿配合被告办理好部队要求的相关手续材料,最终促使该案以调解的方式和谐结案。
高效办案维军权
找准涉军案件需求,积极提高办案效率。这是陈红霞办理涉军案件的一大特点。审理涉军案件过程中,她总是细心体察军人军属的现实需要,找准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大大提高了涉军案件的办案效率。
今年5月份,陈红霞在诉前调解阶段指导调解王某与黄某离婚纠纷案件,发现该案被告黄某为退役军人,原被告虽均有离婚意愿,但因被告户籍尚未迁回原籍无法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当事人意愿后,她便及时指导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于两日内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及时有效地促进了纠纷的化解。
普法宣传维军权
自参加工作以来,陈红霞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普法拥军工作,努力为军人军属维权提供法律咨询,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普法进军营,情系子弟兵。通过参与临清法院组织的“送法进军营”等活动,陈红霞以法制讲座、现场问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驻地官兵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军民鱼水情谊,而且有效提高了驻地官兵和军属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陈红霞热心公益活动。作为临清市妇联“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的志愿者,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她克服困难,定期到辅导中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心为军人军属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了军人军属的欢迎和好评。
作为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陈红霞认真履行党员代表职责的同时,定期到临清市“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驻室接待值班,充分发挥了党代表联系军人军属,听取军人军属意见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了军人军属维护合法权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