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粮食集团整改记:从规范一把手用权做起
2020-07-27 10:26:31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 作者:乔子轩
 

  日前,重庆粮食集团召开党委会对下属的益欣实业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及股权价格、项目作价进行前置研究讨论。与以往不同,会议全程进行录音,同时党委委员首轮只说相关情况并不最终表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情况后再投票形成意见。

  规范党委前置研究程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这是该市在国企领域深化拓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试点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带来的新变化。

  去年以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针对重庆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案件暴露出的国企“一把手”权力过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等问题,指导市国资委、重庆粮食集团、原为粮食集团下属企业的市储备粮公司等单位聚焦“一把手”这个重点,试点开展“以案四改”,推动防范和化解国企领域腐败风险,实现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直击要害的拷问

  王银峰在担任重庆市粮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大搞政治攀附,热衷于阅看、私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文章;不仅自己贪婪成性,大肆进行权钱交易,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如此“一把手”,对于粮食集团政治生态的破坏性是巨大的。然而,面对惨痛教训,个别干部思想深处却错误认为“腐败是王银峰的个人行为,与其他人无关”。

  为统一思想,市国资委指导重庆粮食集团、市储备粮公司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将王银峰破坏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蔑视国资监管规定欺上瞒下等方面的突出危害一一列出。会后,市储备粮公司一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样的教育会把王银峰的问题讲清楚了,也把我们的思想疙瘩解开了。我们要认真整改,重塑企业形象。”

  在“以案四说”的基础上,重庆粮食集团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班子成员、集团纪委、内部机制等各层面、各方面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不是集团主业,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王银峰未经市国资委批准就做出了投资决定。”

  “为什么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同意投资,说明没有形成有效制衡。”

  ……

  在民主生活会上,这些让人红脸出汗、直击要害的问题不在少数。除了在案发单位,市国资委党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也积极行动,与重庆粮食集团、市储备粮公司有关负责人坐在一起,拿出各自查找的问题清单,相互从对方问题清单中检视自身问题,查漏补缺,确保问题应找尽找、应改尽改。

  管用的反对票

  对于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重庆粮食集团、市储备粮公司等单位对照“以案四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限、挂单销号。

  “以前王银峰常常通过党委会、董事会把个人想法变成集体决议,这暴露了集团班子成员内部制衡、集体决策制度形同虚设。”重庆粮食集团纪委书记马平川说。针对这一情况,粮食集团强化董事会内部约束,落实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与此同时,还设计实施了决策全程录音、两轮讨论发言等程序,“一把手”再想任性难了。

  前不久,一个提交重庆粮食集团董事会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就遭遇“尴尬”,2名外部董事认为项目作价需要评估而投了反对票,导致议题未获通过。随着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日臻完善,这样的“尴尬”还在增多。

  整改的效果还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上。“为什么对招录资格把关不严,为什么没有集体决策,主体责任是怎么担的?”日前,市储备粮公司党委副书记陈琳一连串追问,让接受集体约谈的一下属企业领导班子如坐针毡。

  在深化对王银峰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过程中,市储备粮公司党委发现该下属企业存在未经集体决策、违规招录干部子女的问题。经过研究,市储备粮公司党委对该下属企业班子集体约谈,依据有关规定解除新招录人员劳动合同。

  约谈后,该下属企业主要领导说:“这些年还是第一次被这样批评,这再一次告诫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深入整改……”

  上紧全面从严治党发条,使得重庆粮食集团、市储备粮公司政治生态持续修复,逐渐步入扭亏脱困、转型升级新阶段。

  财务总监的腰杆硬了

  今年5月,重庆粮食集团下属凯欣公司购进一批加工材料,该公司财务总监李辉平在对该加工材料支付货款单进行联签联审时,发现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也无合同单位的委托书,于是按照“联签制”规定与公司董事长、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沟通,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了付款委托书。在确认相关事项符合管理规定后,李辉平与董事长、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三人共同在货款单上签了字。

  财务总监之所以敢于如此较真,得益于特殊的制度设计。针对王银峰案暴露的集团“一把手”随意在下属企业拿钱用钱、下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重庆粮食集团出台向下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由集团考核、发薪,大额资金收支、投资、融资等实行财务总监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联签制”,并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双报告”。

  联合监管的思路不仅体现在企业内部,也体现在国资委党委、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关从不同角度统筹解决同一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子龙说,试点一开始,就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例如,针对上述财务管理混乱问题,除了粮食集团设立财务总监制度,市国资委还打造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动态监管企业资金调度、投资项目以及决策过程;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企业纪委精准处置财务管理问题背后的违规违纪人员,督促整改落到实处。

  各类监督手段协同贯通,形成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管监督的闭环。“大家只要把责任担起来,违规行为即便能一时逃过财务总监的眼睛,也逃不出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监督机制。”马平川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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