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摞卷宗,近1米高。
这是李秀勤常读常新的“日记”。刑事审判12年出具的每份法律文书,一年一册细致装订好,至今已有整整12册。闲暇时,他就喜欢翻阅。恰如灯下故人,每一次的聆听和抚摸都温情脉脉。
这里面,全是他一遍遍打磨的“精品”——他说的“刑事裁判文书必须是精品”——以及一种几近病态的逞强。
他的认真,天赋异禀。
路过同事办公室聊天,边聊天边拿起案上判决书翻翻:“这里错了!”同事一看,吓出一身冷汗。
同事的判决盖章前,请李秀勤再核一下,“不对,这个身份证号码好像短了一点!是否漏了一位数?”
……
神了,不是他承办的案子,甚至不是他合议的案子,就一眼他看出问题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事都认为:刑庭副庭长李秀勤的认真,是有天赋的。
他看文书就像钟表匠修钟表。把表的后盖打开,看每个齿轮的咬合,思考怎么能带动整个装置“滴滴答答”走起来。换到刑事裁判文书上,就是法律与事实的咬合、生和死的咬合。法律适用特别讲究逻辑、中国汉字又内涵丰富,文书写作中,每个螺丝和螺口拧得对不对、紧不紧,不仅关乎罪与罚,更关乎生命和自由。
可要问这份超额的认真,在李秀勤就是自然而然,仿佛毫无来由。
刑案“大有乾坤”
2008年,李秀勤刚调任刑事法官时,以为刑案二审容易:公安、检察、一审都捋过了,还能不清晰?
但是,现实总是远比想象更惊险、更复杂。李秀勤看到一起强奸案在反反复复“翻烧饼”:被告人一审被判三年,不服上诉,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改回三年。这样事实存疑、证据单薄,只有被告人和被害人1∶1的相反言辞证据,让他忍不住感慨真的很纠结!
李秀勤主审了一起抢劫案,因身份信息问题,改判得刻骨铭心。被告人小金身份证信息显示,其出生于1991年6月16日。2009年7月24日晚上,刚满18周岁不久的小金参与抢劫,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二审中,小金提出身份信息记载是农历生日,其实际出生时间是阳历7月27日,犯罪那晚,他离成年还差3天。
关键的3天!李秀勤专门到乡镇卫生院调查小金的预防接种登记材料,果然写着阳历1991年7月27日,并有出生证、接生员证明佐证,再查黄历:阳历1991年7月27日,正好是农历1991年6月16日。最终,小金以犯罪时未成年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自此,身份问题成了李秀勤的“紧箍咒”,他强迫症一样不轻易绕过判决书中的身份证,哪怕是核稿,也要翻到原始户籍材料核对。
“被告人在审判时是未成年人系程序问题,而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系实体问题,系量刑情节,应注意区分。”他在写给丽水全市刑事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指引中,笔调冷峻、克制,似乎从未有故事发生。
魔鬼总是藏在细节中。李秀勤成了刑事案件的钟表匠,每本案卷都要倾耳细听那“滴滴答答”声:“法官无法回到案发当时,只有反复阅读、对比、分析,才能发现隐藏在其中的矛盾和疑点。我们必须在细节处条分缕析,反复推敲,仔细揣摩,一点一点去理清头绪,一个一个地排除疑点。”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案情看似简单。被告人李某超车时与骑电瓶车的被害人发生刮擦,导致被害人死亡。李某一直拒不承认,认为超车时并未听到撞击声,是看了反光镜,才发现电瓶车倒地,也可能是其他车辆造成。一审后不停信访。
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交警也未及时进行痕迹鉴定。二审过程中,为弄清事故经过,李秀勤多次现场勘查,还原被害人及电瓶车的倒地场景,从肇事车辆的刮擦痕迹与电瓶车的受损情况等方面分析研判,从而排除其他车辆造成事故的可能。在强有力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推理面前,被告人最终服判息诉,并主动赔偿了损失。
“我相信自己没错!”这是他对所办案件的理直气壮,也是对当事人的必然交代。
“有他在,刑庭气质就不会变”
一摞卷宗,近1米高。
这是李秀勤常读常新的“日记”。刑事审判12年出具的每份法律文书,一年一册细致装订好,至今已有整整12册。闲暇时,他就喜欢翻阅。恰如灯下故人,每一次的聆听和抚摸都温情脉脉。
这里面,全是他一遍遍打磨的“精品”——他说的“刑事裁判文书必须是精品”——以及一种几近病态的逞强。
“死磕”细节,成了李秀勤的标签,谁也拗不过他。判决书首部关于被告人基本情况的表述,要不要写别名、别名要不要加括号、先写公民身份证号码还是先写户籍地信息……他都想要整齐划一,一眼就看出是丽水法院“出品”。
陈伟平曾是刑庭庭长,李秀勤总是去“烦”他。不仅说他的文书“这句不通顺、那个标点用错了”,还总是对基层法院上来的文书嘀嘀咕咕:“一点不规范!总要在二审中一点一点改!”
听得多了,想想,也对。
他就让李秀勤牵头来解决这个“让他难受的问题”。2018年初,李秀勤一口气制作了五个工作指引,以此来规范刑事审判工作流程及裁判文书制作。
刑庭少了谁都可以,不能少了李秀勤。陈伟平说,有他在,刑庭的气质就不会变,“他非把你折腾到他的标准不可!”
刑庭法官章作添原来是基层法院民事法官,判决说理自由发挥空间大,但选调到丽水中院刑庭后,认识到刑事判决就必须更为谨小慎微。他刚到中院时和李秀勤一个办公室,判决书总被李秀勤改得“花花”的,每次都不得不重新打印。“有时我自己核了很多遍都没发现什么大问题,一到他手里,就马上会发现很多文字上的差错,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的使用、字句间的间隔他都一一指出,对文书的严谨性要求特别高。”
他渐渐向李秀勤标准靠拢,被核稿“一字不改”成了他的目标。4年过去,核稿后基本1/10仍要重新打印。
羡慕这“火眼金睛”,庭里同事裁判文书下发前,总喜欢叫李秀勤看过后才放心。李秀勤从来不会因为不是自己承办的、合议的案子,而没时间给别人核稿。
“刑事裁判文书必须是精品。”李秀勤再三强调时,大有不言而喻之感。他说,这不仅直接决定着当事人的命运,而且是国家司法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司法人文状况的坐标,是对法官司法智慧与人文情怀的沉淀与绽放。“不要抱怨别人认不认同司法权威,要问自己你的司法行为,你的裁判文书有没有展现司法权威。”
这话里,寄托了理科男李秀勤所有的浪漫和自律。
他不仅“死磕”判决书,还对办公桌上的秩序耿耿于怀,眼镜、水杯、案卷,各有各的固定位置,谁也不能“鸠占鹊巢”。对二审合议的案件细节,更是“吹毛求疵”,每次只要有他,合议争论的激烈程度就会超乎想象。只要有一点存疑,他都不能过,要主审法官再去核实,再合议,如果仍有疑点,他还是坚持到底。
李斌是刑庭书记员,起初他还怀疑李秀勤的做法,可能会导致工作效率低,可最后总是证明“李秀勤是对的”,追求正义,不能只讲效率。
“母亲才是我的英雄”
黑制服上的红色小法徽,在夜灯照耀下,熠熠闪光。80岁老母亲的脸庞,平静、安祥。
2018年2月5日晚上,李秀勤忍不住拿起手机,拍下了这张母亲缝扣子的照片。
那天出差回来,同事看着李秀勤说:“你法官服扣子掉了。”晚上回家,李秀勤很自然地拿回去交给母亲。到丽水中院后,母亲跟着李秀勤住,就像内勤一样,帮着打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缝补浆洗不停手。老人手艺好,也享受手里有事情做的成就感。
“她坐在沙发上缝,我看着她那专注的神情,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小时候,我坐在小板凳上,等着妈妈给我缝好因贪玩摔破的裤管。”李秀勤拿着照片,少有的腼腆。
他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家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父亲身体不好,全靠母亲当家。山里人家穷,哥哥穿剩下的衣服,就轮下来弟弟穿。真的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不过,母亲再苦再累,也支持孩子们读书,走出大山。
李秀勤跑到镇上读初中,又到县城读高中,不觉得条件艰苦,哪怕一直点煤油灯看书、带梅干菜求学,回一趟家要坐车颠簸四五个小时后,再走路1个小时。最痛苦的莫过于第一次高考差3分,愧对母亲。母亲鼓励他振作起来去复读。
第二年,他考上了浙江法律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遂昌县人民法院。母亲说,她特别自豪,自己有个儿子是法官。
其实,李家几个兄弟都“出息”了,都做了国家干部,都是做事认真得像牛,还对人热心。
“母亲才是我们李家人的英雄。”李秀勤想了想,热心这一点,也是像母亲。
刚工作时,李秀勤被分配到遂昌法院黄沙腰人民法庭,吃住都在法庭。父亲早已因病去世,他就把母亲接到身边。每到赶集的日子,村里的邻居、亲戚朋友会把一些行李放在李秀勤母亲那里,还来李秀勤家里吃饭,母亲也不嫌烦,只是耐心地做饭。当时李秀勤执行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戴着手铐,被拘传到法庭。母亲白天看到法官们很严肃、“凶”人,觉得不近人情,晚上就经常“批评”李秀勤:你们这些国家干部,不要这么凶!要体谅、理解老百姓,给他们点时间。
李秀勤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从来没有离开过母亲的唠叨,她无处不在,喜与不喜随时一目了然。
黄沙腰法庭的“冷热快慢”
“老百姓都有很多难处的。”这成了李秀勤法律之外学到的金科玉律,来自母亲,也来自黄沙腰法庭。
1995年到法庭,开始司法事业,想起来之后的十年时间,都在最基层老百姓的鸡毛蒜皮中当“老娘舅”,九成以上的案子都是调解结案。那时慢,车、马、文书都慢。
黄沙腰法庭距离遂昌县城近100公里,下辖三个乡镇,去趟县城就要近4个小时。
这是个“两人法庭”:老庭长和李秀勤。李秀勤顺理成章成了法庭“二把手”。什么都干,不仅是书记员,还是驾驶员、内勤、管理员等,身兼数职。
“我要入党”,这可能是1995年的李秀勤,最为雄心壮志的愿望。
“你应该入党,但刚参加工作不久,需要成长的时间,党组织还要对你再考验。”老庭长对他说,“不管什么时候,想要入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李秀勤的字典里,似乎从来没有过容易的事儿。在法庭,最难还要数送达。老庭长不会开车,李秀勤抓紧学驾驶,先学会了开三轮摩托车,又学会了开小轿车。买了辆二手汽车。但要是到偏远一点的村子送达,单程就要一两个小时。不仅时间久,路难走才是最要命的。通往村里的山路窄、弯、陡、远。还要考虑当事人白天在山上干活,常常安排晚上去送达,更是凶险。
有一次,送达回来路上,下起了大雨,车子出现故障,在转弯时突然失控,翻下了五六米的路沿。爬起来一看,事故发生地的前后都是溪滩,当时又是雨天,水就更大了。如果翻到了溪滩里,就会有生命危险。
“早发生一点或者晚发生一点,就糟了。”李秀勤现在回想起来还唏嘘不已。
出去送达,不只是翻车,还有各种各样的险情。车陷在泥坑出不来了、开到一半车胎爆了,甚至还被无赖“碰瓷”过。那次,李秀勤一个人外出办案,回程路上,经过一个转弯,山路窄、弯又急,“老司机”刻意减速,没想到还是“撞”了一辆摩托车。他下车查看发现,前保险杠一点刮擦痕迹都没有,摩托车也离得很远,根本不可能撞到,但摩托车上两个小伙子,一定要他赔钱。万幸有警车经过,民警停下来解了围。
李秀勤内心不由苦笑:“遇到敲诈了!自己做法官,一直在案卷里接触,今天算是真的遇到了。”
亲身经历了这些难,才能深刻理解人性的复杂,办案不能想当然、简单化。
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十年,李秀勤兢兢业业,荣誉等身,但山里人出身的李秀勤,最为骄傲的是,1999年4月,他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被告人也是当事人”
2008年,被选调到丽水中院的李秀勤第一次接触刑事审判。就像换了个人一样,在刑事审判席上坐得挺直、声音洪亮,不怒自威。
刑事审判,似乎天然有着“代表人民消灭你”的正义感,公开宣判时庭上喊出判决结果也特别有气势。但刑事审判席坐久了,被告人见多了,李秀勤考虑得最多的是:做事情不能简单化!案子到底是“虽罪不可恕,但情有可原”,还是“虽情有可原,但罪不可恕”,这表述背后深藏着刑事法官多少个难眠的夜晚。
和普通人想象的不同,刑事法官李秀勤并不“嫉恶如仇”。
“哪怕是刑事被告人,也是当事人,法官不能站在当事人对立面。”他说,二审时首先要预设一个前提:被告人的上诉有可能成立。在这个前提下,更多地倾听、求证。“这是在靠近真相,也是在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
在他眼里,哪怕最后被判有罪的被告人也分两种:少数的天生犯罪人格,更多的是跟错班、走错路,甚至是无心之失。
刑事法庭上演的是人间悲剧,不能温情脉脉,但可以和谐审判。春耕生产在即,面对长满杂草的田地,山里人范某携带打火机、柴刀到自留山脚“烧荒”,导致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老吴家经营的山场在火灾中经济损失严重。范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二审中,经过李秀勤一次又一次调解,范某一次性赔偿老吴家2.5万元,获得老吴家谅解。法庭改判范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和在基层法庭时一样,成为刑庭法官的李秀勤依然愿意做调解工作。“接受被告人的悔罪、忏悔,鼓励被告人进行物质赔偿,也希望受害人在得到赔偿时能谅解被告人。”他说,一味地义愤填膺,不要赔偿,达不到惩罚的目的,更是无益于救赎。
李秀勤相信,人是可以改造的。
更何况,法庭上的被告人还可能是清白之人。李秀勤永远忘不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丽水中院再审,改判无罪时,被告人在法庭上跪下来泣不成声。
在此之前,被告人因收受6000多元“专家评审费”,经历了一审、二审等所有刑事审判程序后,再也不信法律。李秀勤通知被告人到丽水中院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不来,却到了市政府大楼。好一通推心置腹,被告人才来到法庭,等到属于他的正义。
“生死判官”的恻隐之心
说到刑事法官,自然绕不开“死刑”。正是刑事法官拥有这“定人生死”的审判权,被冠以“生死判官”的名头。
但李秀勤不喜欢这个名头。一则他办理二审案件更多,死刑案件目前为止只承办过两件;二则“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对于他来说从来不是空话。
对于刑事审判权,他的忐忑全都外化在了对案卷超额的认真上,而内心还常常在自问:何德何能才能匹配这手中的权力,到底怎样的人才配得上去评断他人的行为并给予处罚:限制自由、没收财产,乃至处决生命。
这追问周而复始,竭尽全力,李秀勤从不放过自己,不饶点滴。
“小李啊,来这里工作,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去丽水中院刑庭上班的第一天,庭长就给他打了“预防针”。但等到第一次看到犯罪现场和尸体照片时,李秀勤才明白当时庭长的话。
每判一个案子,都要顶着压力,去接触、去翻阅那些充满死亡、暴力气息的东西。没有什么岁月静好。
2019年4月,李秀勤在刑事领域钻研12年后,发出了他的第一份死刑判决书。这是一起抢劫犯罪,被告人用灭鼠药毒杀两人,后又用自来水管猛击两人头部,造成两人死亡。随后用三轮车将尸体抛于水库,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第一次拿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李秀勤担心的不是那一箱箱的案卷,不是那一天天的加班,而是又要面对一次血淋淋的事实,内心的煎熬。
“看完卷宗,我常常觉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罪大恶极、罪无可恕,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李秀勤说。写判决书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时刻保持清醒、深刻的认识。“我们没法回到案件发生当时,只有反复阅读、比对、分析,才能发现隐藏在其中的矛盾和疑点。”
李秀勤牺牲了所有休息的时间,包括周末,一连十几天,全身心沉浸在阅读研究案情、审查证据、撰写审理报告中,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李秀勤晚上看案卷的时候,会被被告人的凶残气得咬牙切齿,奋笔写下“被告人某某某,犯罪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极大,建议判处死刑”。但到了第二天,又将自己的建议删掉。
死刑还是死缓,杀还是不杀,成为一个让他在心里反反复复、纠结难断的问题。
事实证据、政策把握、未来趋势,在心里一条一条过,打叉、打叉、打叉。所有生路都灭掉了,告诉自己别纠结了吧。
看到案卷里那个彩色人物照片,李秀勤又傻乎乎坐半天,能不能不死?会不会出错……
公开宣判前几天,李秀勤显得异常焦虑。
当法槌落下,“生死判官”实至名归。但韭菜割掉还会长,人头砍下不可接。“要充满对生命的敬畏,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法官。”李秀勤说起来,无比地严肃、庄重、沉重。
好几万字的判决书和审理报告,顶得上一篇论文。而这,却是李秀勤的日常,每个重大的案子,都会有这么一篇经过他无数次咬文嚼字撰写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