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强制执行中的一缕温暖善意
2020-07-15 16:14:2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小赫
 

  “呜呜呜……”7月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套“还建房”内,当我将2万元现金放到被执行人胡某手中时,这位六旬老母亲百感交集、泪流不止,让在场的我们也唏嘘不止。

  胡某与吴某系一对母子,是我办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

  2019年1月,无业的吴某告诉母亲想贷款买一台挖掘机,从此自食其力。一心希望离异的儿子能有一份正经事情做,加上对儿子的信任,不识字的胡某同意了。和儿子一起,以自己居住的房屋产权进行抵押担保,与黄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协议》,借款25万元整。

  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母子二人没还款,黄某便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裁决,胡某母子应于裁决生效起十日内返还黄某本金、利息等各项费用29万余元。

  此后,胡某母子仍未能按期偿还债务,黄某遂于今年1月向我所在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子分到我的手上,我们和书记员杨云飞依法启动了案件执行办理程序。首先查询了胡某二人的银行账户,发现仅有胡某的银行账户内有7万元存款,遂依法进行了冻结。

  随后查找二人名下财产,发现仅有其居住的已被抵押的那套两室一厅房屋,而有十几年吸毒史的吴某被收押在某戒毒所内进行强制戒毒,母子二人仅有胡某每月1300余元的社保收入。

  事情陷入两难境地,如要兑现申请人权益,就只能处置那套抵押的房产,但如此一来,胡某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就得会大受影响。

  在执行局办案十来年,我养成了不到山穷水尽不罢休的习惯。面对这种情况,我和小杨决定去胡某家里走访调查,以期发现案件执行突破口。

  “我儿没得收入得,除了那1300,我自己每个月也就只有500块钱的房租收入。”走访过程中,胡某很配合我们的询问,也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但是也告诉我们她疾病缠身,经济拮据,生活很困难。

  听说还有一套供其出租的房屋,我们立即调查核实了情况。原来该套房产为胡某前夫名下的一套一室一厅,其过世后由胡某二人使用,依法应作为遗产由吴某继承。

  如此一来,此案的办理我便有了新思路。经与申请人黄某的代理人协商,出于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鉴于胡某二人实际生活困难,改为评估拍卖那套一室一厅房产,并先行返还胡某二人2万元现金,以缓解其经济压力,其余债务由后期拍卖的房款予以冲抵。

  当天下午,我们和申请人代理人、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带着两万元现金,一起来到胡某家里,告知其执行方案。

  交谈很顺畅,现金交接也很顺利,房产评估拍卖的准备工作也已完成,相信待房产网拍完成,此案便能顺利结案,我的工作又完成一份。

  不过,胡某那感激、悔恨、悲伤的泪水,却让我感受颇多。强制执行,也不全是冷冰冰的,依法办事的同时,我们释放的哪怕一缕司法善意也能给困境中的当事人一点助力。社会生活中,经济安全,需慎之又慎;教育子女,也需宽严有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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