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一男子获刑八个月
2020-07-15 14:31:56
 

  中国法院网讯(谢艳 张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赔非法所得款人民币9万余元给某银行。

  2013年5月14日,被告人胡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白金贷记卡,并一直使用该卡至2015年3月24日,自2015年3月26日开始逾期不还。某银行一直对胡某进行电话、短信催收,同时2016年、2017年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到胡某办理信用卡时填写的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进行催收,但店面转让,胡某为逃避银行的催收改变联系方式并离开萍乡,一直杳无音信,直至2019年在深圳某酒店被抓获,该卡累计透支本金9万余元。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本金9万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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