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一波三折寻车记
2020-07-08 10:14: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陈春宇
 

  “谢谢你们!我没想到执行原来是这样的不容易。”近日,当收到12万元的赔偿款时,当事人张强有点不好意思。这之前,他曾当面指责执行干警办事没有水平,接连投诉。是什么让他的态度有了如此大的转变?

  张强是一名跑运输的货车司机,和许多同行一样,他把自己的车辆挂靠在了一家运输公司,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车竟然被运输公司给卖了,于是他将该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任杰承办,此时运输公司已经搬离原址一时难寻踪迹。通过多方寻找线索,任杰最终锁定车辆位于四川达州,于是他和同事立即启程前往达州扣车。

  “你们凭什么扣我的车?车子是我拿钱买的,我这儿有凭证!”任杰一行准备扣车时,车辆现在的实际控制人田文军情绪十分激动,召集亲朋好友一起上阵拦车。经过沟通和查看付款凭证,任杰了解到这辆车是经过两次转卖才到了田文军手上。

  田文军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任杰开始思考。如果构成善意第三人,到时候还要将车辆返还,同时现在这辆车是田文军一家谋生的工具,如果强行扣车,甚至会造成激烈冲突。

  在掂量一番后,任杰决定暂时不予扣押,只是给田文军做了个笔录,约定不能将车进行交易。

  “明明车子都找着了,为什么就没扣回来?这就是你们办事的水平吗?”得知车没扣成,张强不干了,他坚持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开始向相关部门投诉。

  任杰一边跟张强分析情况,让他不要执意于返还车辆,一边继续寻找执行突破口。此时张强起诉该运输公司支付车辆经营损失的案件也进入了执行环节,而任杰也终于通过该运输公司一名员工拿到了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徐志的电话。

  “这个事情原来的老板唐林转让时压根就没有告诉我,再说我也不是现在的老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有其人,请不要再找我了。”徐志在电话中拒绝赔偿,他所说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

  法定代表人都这么大年纪了,况且也并未参与实际运营,因此任杰开始收集徐志系实际控制人的证据,以便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仔细查阅银行转款记录,任杰发现徐志私人账户上每月都会收到一些备注为“管理费”的转账。同时,任杰通知了该公司的几名员工到法院配合调查,他们都陈述说徐志是公司的老总,负责公司的全部经营。

  “这些证据已经可以充分证明你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你如果不立即处理这件案子,我就要以私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混同为由将你追加为被执行人,马上纳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听到任杰这番话,徐志终于服软,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过后任杰又组织双方先后进行了五次调解,最终运输公司向张强支付了赔偿款12万元。

  “执行过程往往不会一帆风顺,有时候也会遭遇误解,但当案子成功执结时,我们感到一切都是值得的。”任杰说。(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