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法庭:不让纠纷“破皮发芽”
2020-07-05 08:50: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邹旭 文艳
法官在村委会向街道司法所调解员与村干部了解情况。
当事人在纠纷现场向法官诉说缘由。
法官现场为当事人释法明理。
7月1日下午,荣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冒着酷暑,来到辖区祥龙花园社区官地村,对村民吴某速与吴某成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纠纷进行调解。
近年来,该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办案原则,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工作力度,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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