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地处渝东南武陵山区腹地,辖区内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是典型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逐步建立起“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多方共建搭起“1+6+39”解纷平台
“我腿脚不好,出门不方便,没想到你们会亲自过来,真是太感谢了!”年逾八十岁的冉大娘握着调解员罗某的手,激动地说。
冉大娘的老伴生前与侄子田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老伴去世后,冉大娘与田某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田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冉华收到诉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家事纠纷,采取调解方式更容易维护亲情,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龚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
从收到诉状、委派调解到司法确认,仅用时6天。这得益于酉阳法院与龚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得益于该院构建的“1+6+39”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该院以诉调对接中心为连接枢纽,在设立驻院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矛盾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校园侵权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劳资纠纷等6大纠纷化解对接平台,法官联系对接辖区39个乡镇街道,构建起“1+6+39”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
此外,该院还建立健全律师调解、商会调解、公证机构调解机制,全面加强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工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工作新格局。
“三联”工作机制促使纠纷非诉化解
“今天,我们按期召开‘三联’工作机制会议,目的是和大家一起梳理、分析疫情发生后辖区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日,酉阳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召集酉水河镇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会议。
他口中提到的“三联”工作机制是该院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以4个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法庭所辖巡回审判站为辐射线,充分利用基层综治组织力量建立的“联席会议、联合调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在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开展纠纷排查的基础上,人民法庭每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村委会主任、综治专干等介绍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时掌握基层潜在的矛盾纠纷。”第四人民法庭法官徐琅告诉记者,“在召开联席会议基础上,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共同商讨纠纷化解方案,人民法庭法官进行实时指导,促进‘联合调处’。对不能调解的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转入司法程序解决。”
“我父亲生前患有精神障碍,遗嘱是受老二胁迫写的,应当无效。”4月6日,在泔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杨氏姐弟因老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子和银行存款如何分割吵得不可开交,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肯退让。调解未果,工作人员便引导二人向法院起诉,同时将纠纷事实、双方诉求、调解经过等内容作了详细记录,为法院化解纠纷提供参考。
杨氏姐弟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从遗嘱效力认定、诉讼成本、家庭关系维护等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就遗产继承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化解,‘联动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承办法官说,“针对基层难以化解的纠纷,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法官会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开庭审理、就地办案,促进纠纷及时化解。”
繁简分流让纠纷化解驶上“快车道”
“拖欠了我们快两年的辛苦钱,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呀?”4月27日,方某和其他15名劳动者来到酉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言语中有些无奈。
方某等16人原系某物业公司员工,因公司多次拖欠工资诉至法院。案件立案后,立案人员认真分析了劳动者的诉求,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按照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处理机制,将这16起案件分案至一位法官办理,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泔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中调解。
用时不到一周,16起案件全部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地化解纠纷在酉阳法院已成为常态。早在2016年4月,该院就出台了工作方案,正式组建民商事案件速裁组,设立速裁办公室,抽调4名法官专门负责案件速裁工作。
2016年以来,该院速裁组共审结民事案件6397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49.59%,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320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99.81%。
“案件到达立案庭后,工作人员根据案件事实、诉讼标的、法律适用等因素,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就会直接分到速裁组法官办理,实现简案快审、快结。”立案庭庭长代传平说。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强化协同治理工作理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完善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的衔接机制,推动实现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地生根。”酉阳法院院长吴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