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疏有度:重庆四中院与律师“君子之交”
2020-06-30 08:55: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冉景红 杨伟
 

  重庆四中院院长李亮(左三)向重庆市律协会长袁小彬(右四)介绍法院工作情况。

  近年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关系为抓手,细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举措,着力规范法官与律师行为交往,更好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为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目标贡献力量。

  优化服务 便利律师办案

  早上,立案大厅的安检大门准时打开。一位代理律师手持律师执业证,经值班法警核实无误后,免安检进入法院,顺利来到审判庭等候开庭。近日,记者在重庆四中院看到这样的一幕。

  这是该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6年4月,重庆四中院就出台了《关于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审判资源进行结构性调整,有效整合诉讼资源。在明确为执业律师开通“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该院重新明晰了诉讼服务中心职责,设立登记立案、信访接待、再审审查、审判服务等四个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导诉、立案、接访等工作,努力为律师来院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我们细化了诉讼材料收转登记流程,在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办案团队设置材料收转柜,方便律师“点对点”联络合议庭、提交材料。”该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张强说,“2019年以来,累计为来院律师当场联系法官300余次,接受材料收转800余件次。”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还依托重庆法院“易诉”平台、诉讼服务平台,通过研发建成的诉讼服务一体机,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等服务,减少律师往返奔波之苦,有效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现在直接扫描受理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查询案件的承办法官、开庭时间等信息,非常方便。”一位代理律师一边使用诉讼服务一体机,一边说道。

  “软硬”兼施 保障执业权利

  以往,案件立案后,代理律师须到立案窗口或打电话咨询诉讼费交纳、庭审排期等事宜。

  如今,重庆四中院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平台,及时向代理律师推送案件收立案、庭审排期等信息,主动告知律师获取审判流程信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保障律师知情权。

  除了保障律师参与诉讼的权利外,重庆四中院还出台了若干制度,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一方面,我院制定了《合议庭工作守则》,明确法官在庭审中禁止随意打断或制止律师发言。”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何洪波告诉记者,“另一方面,我们还出台了《裁判文书说理指引》,要求法官在撰写裁判文书时,须对律师提出的意见进行准确归纳和评述,明确阐述支持或不支持律师主张的理由。”

  此外,对律师来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和查看庭审录音录像的,该院安排专人在合理时间内予以办理,有效保障律师阅卷权。2019年以来,为律师提供卷宗查询、资料刻录等服务300余次。

  搭建平台 促进能力提升

  “法官和律师尽管职业分工不同,但有着共同的法学背景、法律语言和法律思维,应当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何洪波认为。

  为此,重庆四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律师书架,定期更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相关业务书籍,方便律师查阅使用。

  张强介绍,为方便律师了解相关案件的裁判规则,重庆四中院开设了案例微信公众号“无讼之道”,创办《案例参考与研究》《武陵法苑》等案例刊物,免费向辖区22家律师事务所赠阅,为律师办理类案提供参考。

  该院还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借助律协来院座谈、参观法院等活动,讨论交流律师执业能力提升举措,共同提高律师办案水平。

  2019年10月,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带队到重庆四中院调研交流,双方组织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共同促进律师执业能力提升等充分交换意见。

  记者了解到,在上级法院举办的一次破产审判工作培训会上,经黔江区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黔江区工作联络办公室请求,来自辖区7家律师事务所的43名律师在重庆四中院视频会议室,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聆听了讲座授课。

  “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近距离地学习法官关于法律问题适用的观点和案件裁判的思路,能够有效指导律师办案,提高案件质量,这种方式值得学习借鉴。”授课结束,一位参加讲座的律师连连点赞。

  规范交往 推动良性互动

  重庆四中院搭建意见征询平台,吸纳律师为法官业绩评价委员会委员,积极听取律师对法官审判执行工作业绩评估、瑕疵错误案件责任认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工作中,法官和律师的工作存在很多交集,理应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和监督。”何洪波如是说。

  如今,重庆四中院已建立起法官与律师关系报备制度,及时向辖区司法局、律师协会通报离任法官名单,推进动态监管“隐性代理”行为。在日常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法官违规会见律师、过问他人案件,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

  近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违纪违法行为。

  在构建“新型”关系的同时,重庆四中院充分意识到,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当事人对律师信任度较高,是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

  为此,该院探索建立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接访窗口,每周二定期邀请律师来院“坐诊值班”,向信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对信访人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值班律师还可帮助信访人撰写申诉材料、收集证据、接受询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向我详细解答了判决文书的裁判理由,仔细分析了利弊得失和经济成本,给出的意见很实在,这个判决结果我愿意接受。”张大爷因一起邻里侵权纠纷,被判决赔偿对方损失后,曾一度对裁判结果抱有抵触情绪,如今通过值班律师释法说理,张大爷表示服判息诉。

  据悉,2019年以来,重庆四中院共邀请辖区律师61人次来院“坐诊值班”,协助处理信访纠纷131件次。

  “律师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该院院长李亮说,“重庆四中院将秉承共同推进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 健全律师服务平台,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沟通交流机制,着力构建法官和律师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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