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对遵义29人重大涉黑案二审宣判
裁定维持原判主犯被判无期
2020-07-04 09:23: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金晶 许晓东
 

  6月3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杨进生等29人重大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认定,被告人杨进生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家族关系为纽带,以遵义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虚假诉讼、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聚敛钱财数十亿元,并部分用于笼络、豢养组织成员,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杨进生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利用其势力影响,为组织成员获取政治地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在遵义市中心城区等区域,在房地产、非法放贷、涉黄涉赌等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杨进生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遵义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杨进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决该组织其他成员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者罚金。

  该案经遵义中院一审后,被告人杨进生等人不服,向贵州高院提出上诉。贵州高院经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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