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统筹养老与乡村振兴
2020-06-30 16:15:14 | 来源:浙江日报 | 作者:方建移 章洁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现在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必须面对的重要现实问题,乡村振兴则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实现乡村振兴,已不是单纯的“三农”问题。同样,解决养老问题,也应该突破被动养老的惯性思维。

  目前,现有各类养老模式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压力,更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养老需求。随着家庭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日趋弱化,社区养老则由于自主性弱等原因,目前还未发挥重要作用。公办养老机构数量少,能够容纳的老年人有限。民办养老机构除了极少数高档养老院外,大多还在盈利与公益之间徘徊。

  目前的养老研究和政策制定,仍受制于将老年人视为弱势群体的传统观念,侧重于物质保障,而未搭建广阔的社会参与平台,没能将老龄化从社会经济的压力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

  而从乡村振兴看,人才缺失已成为制约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但如今70岁以下的老年人特别是城市老人,大多受过高等教育,与上一代老年人相比,他们人均寿命更长,健康状况更佳,也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更愿意参与社会建设。

  从这个角度看,将养老问题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或许是“一石二鸟”之举。浙江城乡一体化程度高,利用美丽乡村的生态优势和闲置住房,发挥城市老人的智力优势、文化优势、技能优势、管理优势,将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变“床位式养老”为“岗位式养老”、“供养式养老”为“融入式养老”,老人将不仅是养老服务的“需求侧”,也能成为乡村振兴的“供给侧”。如此一来,不仅城市老人将在乡村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他们也能为乡村振兴再出一份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进而使得城市人力资源得到更有深度的综合挖掘。

  这一路径的价值在于:一是通过乡村结伴养老,满足个性化养老需求,低成本解决城市中能够生活自理老人的养老问题,从而使政府能腾出更多资源解决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二是盘活农村存量房产,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引入智力资源,为乡村经济发展和文化振兴提供人才支持。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实力强、一体化程度高、人文相亲、习俗相近的大都市圈。目前,很多上海老人选择到浙江养老,很多省内城市老人选择到乡村养老。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平台,突破地域限制,充分发挥浙江农村的环境优势,谋划城市养老与乡村振兴的互补共赢,将是践行积极老龄化、贡献浙江智慧的有益探索。

  【作者为浙江传媒学院公共决策与舆情研究实践基地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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