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以史为鉴的普法盛宴
2020-06-24 15:43: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京宇
 

  最近看到了一部非常值得推荐的法治题材纪录片《中国司法》。这部纪录片,没有授课式的说教,没有难懂的专业名词,解决了传统法治题材节目的枯燥,无法吸引人的难题。从第一季(五集)开播到现在,深受观众喜爱,好评如潮,按时追剧已经成为多数人的习惯。

  昨晚《中国司法》第二季(五集)播出了第二集《铁证如山》。这一集里提到了一个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成语,“请君入瓮”,这说的是唐代酷吏周兴令嫌犯招供认罪的一个手法,被来俊臣“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后,认罪伏法的故事。

  在古装剧里,如果有审案场景时,往往会听见一句“大刑侍候”,然后要么夹手指,要么打板子等,然后嫌犯忍痛不过招供画押。

  在古代,刑讯逼供曾经是法定的取证方式,审案必须要有口供。于是,为了让嫌犯招认往往无所不用其极,但严刑拷问势必会屈打成招,造成冤假错案,所以它的不合理性也是一直被质疑被反对的。关汉卿的《窦娥冤》,晚清时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等,都是对刑讯逼供造成冤案进行的血泪控诉。

  现代法治社会,查明犯罪必须依靠证据,刑迅逼供被禁止。在宋教仁被刺一案中,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赵秉钧就是指使刺杀的主谋,因此,尽管经过七次预审,仍无定论。导致“刺杀宋教仁案”最后成为“民国第一悬案”。

  在陕甘宁边区,共产党法官马锡五运用调查研究,通过现场堪验、比对证据的方法,查明孙某被杀的真相,避免了一起错案。

  新中国成立后,司法制度飞速发展,日渐成熟,1979年《刑事诉讼法》明确废除了刑讯逼供,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通过不断地完善和修改,到如今,我国刑事司法确立的证据裁判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便是遏制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的法律规定。

  历经28年,令人谈之色变的白银市系列杀人案终于破获,生物指纹——DNA,是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真凶伏法,被执行死刑,告慰了11名死者的在天之灵。

  重证据轻口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当代刑事审判理念的一个重大进步,这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什么是重证据轻口供,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对专业人士来说是个基本概念,但对广大非法律从业者来说,要弄清楚可能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从夏朝开启司法大门,从最初的“刑始于兵”,到《唐律疏议》的“广思慎罚”、“宽简”、“平允”,从“法制”到“法治”,从刑讯逼供到保障人权,从官府衙门到现代法院,法治道路蜿蜒曲折,但不断前行,精彩无限。

  法治宣传必须要面向人民群众,但从普通大众的角度出发,如果说想要通过《中国法制史》来学习了解中国法治进程,确实有点单一乏味、不接地气的话,那么正在直播的纪录片《中国司法》,无疑正是上上之选。

  将专业的法律名词术语,融入到具体的案件里,通过对历史和现代精典疑难案例的回顾,通过专家学者通俗易懂的讲述,以案释法,以情动人,讲述中国法治走过的漫长历程。

  铁证如山,不容抵赖,同时也阐明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句亘古不变的真理。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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