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度,一年来,2名执行法官因案件久拖未结被亮“黄牌”。因为实行“黄红牌”制度,该院案件执行效率加快,平均执行时间缩短了13.91天。目前,武汉市两级法院正在推广这一做法。
一年执行案件数万,不少是难啃的“骨头案”、扯不清的“牛皮案”,耗时耗力,执行人员压力大。为了提升办案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武汉市法院推出了这一改革措施。
8年欠债,2小时执行到账
5月9日上午11时许,武汉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没想到,追了8年的债,青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仅用2个小时就帮他要了回来。2012年,湖北省黄冈某公司拖欠其货款11万元,2019年底他将对方告上法院,并于4天前申请强制执行。9日上午9点,被执行人到法院了解案情后离去,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钢立即打电话将他喊回来,说服其当场付清货款。
据了解,该院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度后,执行效率就成了该院每位执行法官挂在心头的头等大事。因为制度规定,执行实施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执结。执行超过120天以上,执行局领导将约谈承办法官;离结案期限剩30天以内,执行指挥中心将对上述案件进行督办;进入结案期限最后10天,承办法官、执行员将被“黄牌”警告,责令限期结案;进入结案期限最后5天,承办法官、执行员将被“红牌”警告,责令限期结案,给予通报批评。“黄红牌”警告将纳入到年度考核。
收到“黄牌”三天后结案
2019年6月21日,承办仲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执行法官收到“黄牌”警告,记者在这份由青山区法院执行局发布的审限督办“黄牌”上看到,该案剩余审限时间为10天,将于2019年6月30日报结,以及承办法官和执行员的姓名。据了解,被执行人刘某3年前以生意周转为由找朋友借了20余万元迟迟不还,2018年被告到法院。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刘某没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办理以上流程后,执行法官一直没有办理结案手续,收到“黄牌”3天后,执行法官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案件报结。
2019年,青山区法院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度后,共发出“黄牌”25份,涉及2位法官,25起案件;督办案件350余件,执行案件的效率大幅提升,在全年案件量增长68.37%的情况下,执行案件的平均时间缩短了13.91天。
提速明显,至今未亮“红牌”
2020年,青山区法院至今没有出现一份“黄牌”督办警告。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该项政策,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更好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一起动脑筋、想办法,把执行工作做好。据了解,青山区法院试点成效显著,2019年,青山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效率指标得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结案率”等指标均位居武汉市基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