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借智慧法院建设东风全面推进执行加速

2020-06-24 09:11: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桂西 覃凡
 

武宣法院执行法官与该县拘留所民警进行联动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谭召日 摄

  6月6日一大早,因买不了动车票出行受限的失信被执行人江某主动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请求法院解除黑名单。

  近年来,来宾市两级法院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发力兑现胜诉权,为营造来宾诚信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至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3646件,执结案件23202件,执结率为98.12%,执行到位27.62亿元,综合成绩跻身广西法院前列。

  ■智慧执行:“E键查控”开先河

  “去年,武宣县人民法院与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E键查控平台’快速查询不动产,率先在广西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快速查控,做到足不出户就可快速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大大提高办案效率。目前,全市6个基层法院也全部建立‘E键查控平台’。”来宾中院执行局局长韦鸿燕介绍说。

  今年3月,被执行人莫某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却未能如约按期还款,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案后,法官立即登录不动产“E键查控平台”,查询到莫某名下有一宗不动产,但该不动产已抵押给某信用社。

  “莫某已经连续半年未能如约还房贷,我们已准备诉状起诉莫某。”在与法官取得联系后,某信用社向法官说明了情况。

  于是,法官立即启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召集某银行和信用社三方商议对涉案不动产的拍卖事宜。经三方商讨完成议价程序,即刻对涉案不动产发起网拍,拍卖成交款将优先受偿信用社,信用社不再对莫某另行起诉并可直接参与案款分配。

  打造不动产“E键查控平台”是来宾市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来宾市法院还利用网络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网银在线等的存款进行查控,快速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股票、保险信息及婚姻、工商登记情况,切实改变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工作局面。

  “利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司法网拍也是我市法院的一个智慧执行的亮点,自2016年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全市法院共推进网络司法拍卖721件,成交金额6.94亿元,节约佣金2337.31万元,既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韦鸿燕说。

  ■因地制宜:降服“老赖”显神通

  2019年7月2日,瑶民冯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被李某新诉至金秀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冯某自愿于2020年1月1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新22950元。但到期后冯某却未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2020年3月5日,李某新向金秀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维系民族团结,金秀县法院执行法官邀请冯某所在瑶寨的瑶老冯宝其出面协调。

  “我们瑶民最讲诚信和名誉,你看看村头那块石碑上写着什么?‘和为贵、诚立身’,你这样拖着也不是个事儿,况且你也有能力还这个钱,等到法院强制执行,把你放上‘老赖’名单,那得多丢脸?”在调解室,冯宝其语重心长地对冯某说。

  “冯老……我知道错了,我马上筹钱还!”冯某惭愧地说。

  于是,冯某与李某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新愿意将赔偿金额降至22000元,冯某则分两期进行偿还,先期偿还10000元,第二期12000元于2020年5月8日履行完毕。

  “金秀地处大瑶山,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法律意识薄弱、民族意识较强。我们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石牌律’,邀请‘瑶老’‘族老’‘寨老’参与到执行工作中,巧妙地将民族风俗与国家法律结合起来解决执行难题,构建联动执行大格局,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金秀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覃武琦深有感触地说。

  自2016年以来,金秀县法院共邀请“瑶老”“族老”“寨老”参与解决执行案件22件。

  象州县法院结合我国传统二十四节气时间,创新开展节气执行行动。该院在今年“惊雷”专项执行行动中成功拘传“老赖”6人、拘留2人,搜查住处4处,实际执结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17万元,查封不动产4宗。

  兴宾区人民法院针对司法拍卖成交率低的问题,与广西来宾桂中合作银行就司法拍卖贷款合作达成共识,创新推出了司法拍卖贷款“拍卖贷”业务,由金融机构为竞拍人提供贷款服务,对执行案件司法拍卖、变卖进行贷款支持,最大程度解决竞拍人一次性付款的经济难题,提高了拍卖标的的处置效率。

  忻城县人民法院则把重心放在公共场合曝光“老赖”上,在电视新闻和街道、公交站的显示屏中,定期播放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10分钟滚动播放一次,非常抢眼,给“老赖”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

  ■联动执行:“终极大招”促履行

  “公安同志,麻烦你们跟法院的林法官说,我愿意还钱。”

  “好的,我马上跟林法官说。”5月8日清晨,武宣县拘留所里传出了这样的对话。

  被武宣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称为“终极执行调解员”的武宣县拘留所民警覃德雅,再次促成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和解。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李某归还黄某借款本金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履行义务,无奈李某并不配合。鉴于此,法院遂将李某拘传到法院,随后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你这个案件标的额才1万元,如果一直不还钱,法院就可能会再次拘留你,把你列入黑名单,出行、生活处处受限,对比这1万元,值得么?”拘留期间,拘留所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谈话,使李某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最终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示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愿。

  得知这一情况后,武宣县法院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与拘留所民警进行联合调解。调解中,法官和民警各自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不厌其烦地对李某进行说服教育,并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李某同意偿还欠款并当场履行完毕。

  自2017年以来,来宾市6个基层法院均与当地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站”,通过执行干警与拘留所民警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提高案件执结率。自工作站成立以来,共化解执行案件58件,执结标的额84.63万元。

  “2016年,我们与公安机关签订《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工作协作机制》《协助查扣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工作规定》,建立了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和车辆长效机制;签订了《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有关规定》,联合打击一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法律义务。”韦鸿燕介绍。

  “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作用不言而喻,也是群众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如果法院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司法公正和权威就难以彰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借智慧法院建设的东风,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惩戒力度,缓解执行难,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添砖加瓦。”来宾中院院长覃子骅说。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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