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6天执结28起案件追回42万元
2020-06-16 11:29:0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苏 昌伟
6月15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快立快结28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帮助31名申请执行人拿回购房赔偿金42万元。
据悉,31名申请执行人均购买了被执行人萍乡某旅游公司开发的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更小。针对该违约行为,萍乡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向31名购房者作出经济赔偿。
为加快案件执行,萍乡中院采取“三化”执行模式,一是执行流程整合化,包括法律文书集中制作、约谈当事人代表、指定材料接收人等;二是执行措施强制化,收案后,第一时间约谈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告知案件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影响法院执行质效,要求其三日内履行赔偿违约金义务;三是执行服务人性化,赔偿款执行到位后,萍乡中院统一制作并送达了结案申请书、收条、收据等文书模板,申请执行人收到后只需将个人信息填入空白处,即减轻申请执行人的执行负担,又统一案件材料标准,整个28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6天时间。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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