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这场战役中,山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与脱贫攻坚战役的工作结合点、切入点,通过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具体措施,努力让困难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役中书写了各级法院的担当。
同命同价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齐村人民法庭开庭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事故中受伤的农村户籍原告左某,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获得残疾赔偿金17.5万余元。
此前一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民事诉讼中,对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相关项目赔偿数额。在这起案件中,左某虽是农村户籍,但按照该意见同样依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较过去计算标准多出10万余元。
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是山东法院助力脱贫攻坚的举措之一。近年来,山东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责,围绕脱贫攻坚任务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为脱贫攻坚工作的扎实推进保驾护航,提出对涉“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妥善审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等一系列措施。
“没想到这么快,我的案子没有因为疫情而耽误,十多天就二审结束了,我媳妇的救命钱有了着落,欠人家的钱也可以还了,打心眼里想来感谢你们!”3月18日,当事人张某的丈夫王某拿着写有“抗疫审判两不误,速裁速决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道交审判团队的办公室。
2018年11月,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吴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严重的颅脑损伤让张某成了植物人,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贫困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面对这样一起典型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贫困户民生案件,德州中院院长孟祥刚担任审判长,及时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疫情防控期间,既要全力阻击疫情传播,更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从‘线下’转到‘线上’,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孟祥刚表示。
对于涉脱贫攻坚领域犯罪,山东法院予以严厉打击。聊城法院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严厉打击欺压百姓、欺行霸市行为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泰安法院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贪污或挪用土地补偿款、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生活补贴等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相关案件20余件。
精准服务特殊人群走“绿色通道”
“这些年欠别人钱,我睡觉都合不上眼,年前终于用司法救助金还了一部分,晚上能睡个安稳觉了。”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小郝埠村的杜大爷是司法救助金的受益者之一。
几年前,杜大爷在工地为他人盖楼时,被突然倒塌的楼房砸在了下面。在医院捡了半条命回来,医药费借遍了亲戚朋友,包工头却跑了。执行多年无果,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主动帮助杜大爷申请了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联系当地政府为他办理了低保。
山东法院通过落细司法惠民措施,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疫情发生后更是明确提出,对因疫情致贫返贫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以临沂法院为例,当地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在办案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生活困难,符合某些帮扶政策的群众,则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帮助他们申请相关的政策帮扶。2019年以来,临沂法院为困难群众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00万余元。
在山东不少法院,特殊群体可以走专属“绿色通道”。平度市人民法院设立特殊人群立案“绿色通道”,重点关注贫困群众、老弱病残、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拖欠工资案件,设专人负责引导立案、提供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今年春节后,平度法院速执团队为14名工人讨回薪资,并借助“一案一账户”系统对接转账到每位工人的银行账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泰安法院则为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共审理、执行相关案件350余件。
增加司法资源供给物质法治“双扶贫”
在脱贫攻坚中,山东三级法院选派一批干部深入一线,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就选派50余名干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各地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干部任树强到莱州市土山镇沙埠子村担任第一书记一年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130万元,进行了村内街道硬化、自来水改造、路灯和高清摄像头安装,还建设了文娱广场,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为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就业,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由企业投资入股村苗木栽培项目,同时提供种植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在物质扶贫的同时,山东法院还在考虑如何发挥优势,进行法治扶贫,通过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近,烟台中院选派的五人工作组进驻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后,先后为村居的14起棚改拆迁纠纷和房屋买卖、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咨询,其中有3起法院已立案办理,另外11起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和已经判决的案件,分别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方法和意见。
工作组还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合同履行、涉诉活动、劳动关系、金融税收和复工工作管理等常见法律风险,推送了法律风险提示,为稳定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司法服务。
潍坊法院则通过开展法律扶贫普法宣传,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乡村依法自治、德治、法治水平,为脱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