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发布通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20-06-12 11:26:5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廖长春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努力破解执行难。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据了解,该通告明确规定凡被执行人在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经查实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具体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费、媒体公开曝光等执行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金融贷款、政府扶持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同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该院还以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微信微博转发,在各乡镇、村、社区公示栏以及闹市、广场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通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鼓励群众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形成全社会合力打击失信“老赖”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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