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将建立健全走私预防和容错机制
2020-06-11 16:22:0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兰天鸣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10日共同签署《关于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意见表示,将建立健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走私预防和容错机制,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药、航空航天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持包容审慎态度。
意见提出,加强临港新片区走私犯罪及其衍生犯罪案件办理。防范与走私犯罪活动密切关联的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涉及枪支弹药、文化产品等危及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危害国家税收征管和金融安全、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从源头上加强管控,通过集中惩治犯罪,营造新片区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意见表示,在打击犯罪的基础上强化临港新片区服务保障。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依法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采取拍照、复制、现场勘验等方式。
意见指出,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服务保障的关系。以发展的眼光评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妥善把握执行政策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轻易作为走私犯罪处理。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药、航空航天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持包容审慎态度,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让勇于改革者专心,让改革失误者宽心,让欲借改革中饱私囊者死心。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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