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河长制 打造宜居水环境
内蒙古根河法院成立巡回审判点
内蒙古根河法院成立巡回审判点
2020-06-11 14:07: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新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两山”转化打开快速便捷的通道,助力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河长制深入推进,根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交流,日前,在根河市河长制办公室挂牌成立自治区首个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切实实现根河市河流水生态领域的预防、处置、审判、修复一体化。
该巡回审判点立足法院工作职能,以预防、审判、生态修复、法律服务为工作重点,构建河长制+司法河湖管理与保护模式,依法审理河长办在日常工作发现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案件,以巡回审判点合议庭为主体,构建河长参与调解的水生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巡回审判点引入环资审判参审团,对被破坏的河道生态进行评估,实行司法修复,确保河流生态环境的状态和功能恢复。以该巡回审判点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贯彻“预防和惩治并重理念”,通过法律宣讲、以案释法、观摩庭审等方式,综合运用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治两种手段,妥善解决河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同时,坚持专业化审判与公众参与结合,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流管理保护的全民行动格局。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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