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背后的进步
2020-06-10 09:00: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梁东丽
 

  法律不是冰冷的,是有温情的,惩戒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如何让犯罪分子在受到惩戒之后更好地回归社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大课题。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真正地让公平正义“来得快”“触得到”。

  更好地保障了诉讼权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规范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规范了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条件、程序,同时细化了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的模式和服务方式,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权利全程有保障。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涉罪人员和受害人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权利充分得到保障,司法公正的理念愈发深入人心。

  更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是否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外,也有利于取得被害人谅解,促使双方减少对抗,修复关系,实现“三个效果”统一,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同时,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促使犯罪嫌疑人退缴违法所得,挽回经济损失,有力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共赢。对涉罪未成年人,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通过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更好地体现了公平正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坚持证据裁判的基础上,程序上较简化,对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效果不言而喻。同时强化了公、检、法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注重质量与效率并重,注重精准量刑。在提升诉讼效率的同时,保障正义不打折扣,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质上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相信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和不断完善,更快速、更精准的公平、正义将迎面而来。

  (作者系全国模范法官、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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