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意装修错房屋 法官调解巧化矛盾

2020-06-09 14:32:09
 

  中国法院网讯(邹国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买了一套房,却被他人装修入住,怎么办?看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法官如何处理。

  原告诉称,其于2013年1月11日购买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新蔡县某小区商品房一套,面积为96.2平方米,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购房款,并于2018年2月12日缴纳水电入户费及小区物业费,2020年3月,其准备装修使用时发现,所购买房屋已经被他人装修并入住。

  房地产公司不但没有向原告准确及时交付房屋,也未按合同约定向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及办理产权证手续,且已入住的他人拒绝协商解决。

  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履行合同,入住人搬离房屋。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已入住的他人在该小区也买有房屋,因楼房下有车库,只是由于对楼层的理解有误和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过失,无意装修错了房屋。于是,法官从情、理、法多方面,耐心做三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各方权衡利弊,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同时,考虑发生纠纷各自的过错、已入住人退房的难度,以及以后要处好邻里关系等,并通过原告代理律师进行协调,最终使各方达成了换房协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前,将原告购买的位于新蔡县某小区的房屋,调换为已入住人原购买的房屋(含车库)。本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业主无意错误装修他人房屋,法官耐心释法巧调解,各方握手言和。该案的审理,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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