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销售需从严监管
2020-06-02 15:20:26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王梓佩
 

  日前,深圳市控烟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电子烟销售点违规行为,拟对未依规张贴警示标识的电子烟实体店开出全国首张罚单。

  这并非小题大做。

  “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作为传统烟草替代品的电子烟危害如何,很多人莫衷一是。一方面,电子烟厂家通常着力宣传其产品不含对人体危害巨大的焦油、固体颗粒物,可以“戒烟”“清肺”;另一方面,监管不到位也加深着人们关于“电子烟不是烟”“电子烟无害”的错觉。

  电子烟真的健康吗?去年3·15晚会给出了明确答案:不健康。其一,电子烟仍含有尼古丁成分,有诱导成瘾的作用;其二,市面上的电子烟烟液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标识缺乏规范等情况,易误导消费者;其三,电子烟烟液产生的烟气含有甲醇、丙二醇、甘油等气化成分,过量吸入会危害人体健康。

  简言之,电子烟也是烟,其危害与传统烟草相比,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电子烟具有比传统烟草更丰富的口味和包装,在广告中更是毫无顾忌地采取“顺滑纯净”等诱导性用词,往往比传统烟草更容易吸引青少年尝试,成为吸烟“入门途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初中生吸卷烟的比例为12.9%,相较于2014年的17.9%明显下降,但“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24.9%、1.5%,高中生的各项比例更高。严格管控电子烟生产与销售环节,对于保护人们的健康,尤其是防止未成年人吸烟,意义重大。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禁止商家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并强调“继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香港地区更是全面禁止销售电子烟。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严格推行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非常必要。

  据报道,此次涉事电子烟销售点违反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及监督投诉电话。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予立案,拟处以2000元罚款。而在媒体走访中,还发现很多电子烟实体店根本没有提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有的店主主动提出加微信进行线上售烟,不询问买方是否成年;还有的电子烟店家明知《条例》禁止发布烟草广告,仍发布“推荐朋友注册会员享福利”……对于这些打“擦边球”,甚至已然触犯法律法规的销售点,同样需要加以规制。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就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有关部门除了依法依规作出警示处罚,还需要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言明电子烟的性质及危害,教导未成年人吸烟不是成熟的标志。真正成熟的人,懂得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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