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能否免儿童零食“裸奔”之患?
2020-06-02 00:41:32 | 来源:东方网 | 作者:孔德淇
 

  当前,零食已成为我国儿童日常饮食中的重要组成成分,消费需求旺盛,但安全标准却长期空白,导致其市场混乱。针对零食行业的乱象问题,日前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该标准从原料、感官、营养成分等方面对儿童零食进行了规范。(5月28日新京报)

  据报道,2019年末,我国16周岁以下的儿童人口数量将近2.5亿,占总人口的17.8%。庞大的儿童人口基数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儿童零食市场被视为零食领域的新蓝海,近年来崛起迅速,但生产规范及行业标准却付之阙如,处于“裸奔”状态。目前我国对0-3岁婴幼儿食品监管的标准主要是针对配方奶粉、米粉和泥类辅食提出的,对于零食及其他食品并未涉及。而对于3岁以上儿童的食品,也尚无相应的标准。

  应该看到,市面上很多冠以“儿童专用”标签的食品或零食,宣称“营养价值高”“孩子更爱吃”,其成分却与普通食品无异,甚至不惜以增加“不健康”成分为代价,在外观、风味、口感上提升对儿童的吸引力。部分缺乏专业知识的家长容易被“洗脑”,而另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吃的健康则选择不轻易购买。儿童零食标注不规范、营养价值和安全性令人堪忧等突出问题,让安全防线一次次失守,家长对品牌信任度大打折扣,严重制约着儿童零食市场的健康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次发布的《儿童零食通用要求》,是我国第一项专门关于“零食”的标准,也是关于“儿童零食”的首项标准,将有望为儿童营养零食提供研发依据,为规范此一千亿级别市场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具体而言,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儿童零食的定义、儿童零食的安全营养等问题,对工厂提出了物理安全性要求,同时对反式脂肪酸等给人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的成分,以及辐射处理等造成营养素流失、不能满足儿童的营养需求的处理方式进行了限制。有了标准,市场监管有据可依、究责得力,消费者也能心中有数。而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这也有利于儿童食品行业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但《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并非尽善尽美,有不够明确与具体之处,比如仅对部分添加剂制定了标准,对糖油盐的摄入值尚未量化,对儿童零食各细分品类的标准也有待继续补充。且该标准属于团体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不要求强制实行,其出台不等于从此儿童零食市场规范有序,亟待推出覆盖面更广、约束力更强的国家标准,切实有效保障儿童零食安全。

  终结儿童零食的野蛮生长,也不能仰赖于标准一出即达到“海晏河清”的效果。目前对儿童零食缺少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造成一定的执法真空,对儿童零食的生产环境、原料选用、检测技术等生产环节,以及对零售环节的标注、货架陈列等,还需加大监管投入,打出更多实招。主管部门可通过设立儿童食品安全委员会,质检部门守住生产环节“防线”、工商部门管住食品流通过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好食品“进口关”,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消弭监管空隙。只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环环相扣、加强全程监管,儿童零食安全才能保证。

  除此之外,也应加强儿童食品科普,让家长认识到绝对健康的零食是不存在的,而按照营养均衡的原则,儿童也不宜过多摄入零食,教会孩子与零食“化敌为友”,利用好零食,挑选营养卫生易消化、对儿童生长发育尤为重要、增强人体免疫力的优质零食,作为正餐营养需求的必要补充,让孩子获得更均衡的营养健康成长。

  保障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不能任由“有害儿童零食”横冲直撞。期待儿童零食国家标准尽快出台,推动行业规范完善,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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