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近日,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将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厘清了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其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这表明,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将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时有发生,天上不常掉馅饼,但从天而降的砖头、瓶子、西瓜皮,倒不少见。由于坠落的高度使得坠落的物体产生巨大的速度,而行人没有办法预测危险,哪怕是小小的鸡蛋从一定高度落下,都有可能给行人造成生命威胁,所以高空坠物给人们带来的安全隐患,是极大的。但往往因肇事者难以确定,导致案件的侵权责任难厘清,引发争议。“头顶上的安全”也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
维护“头顶上的安全”,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法律法规细化相关责任,明确由于高空坠物给他人带来损害的,要有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提高其法律成本,进而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要进一步细化规范相关部门的职责义务,为及时查清责任人、维护公共安全埋下伏笔。物业公司应加强技防措施,如安装摄像头,对高层住宅进行监控,要对建筑进行及时检修、维护外墙悬挂物等公共区域设施,避免自然力造成高空坠物。由于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强制检查高层建筑物的外墙、窗户、阳台等设施,造成安全隐患的,要明确责任,予以重罚。
为了维护“头顶上的安全”,住户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居民应该正视问题,从经验教训出发,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照相关要求,不高空抛物,防止侵害他人利益。同时,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及时替换老旧的墙外设施,避免人为或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高空坠物,消除安全隐患。还要加强留意并及时清理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或放置的物品,避免有人为或者天气原因造成物体坠落,对行人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