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善意执行 保障“菜篮子”企业复工复产
河南省西峡县某肉联有限公司因借款纠纷向中国民生银行南阳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考虑到该公司是“菜篮子”企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利益,为了贯彻国家防疫、扶贫政策大局观,传递善意执行的温度,在申请人同意和解执行的前提下,宛城法院在5月22日解除该公司账户的冻结,保障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018年,中国民生银行南阳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西峡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峡县某肉联公司、王某等7个被告诉至宛城法院。2019年,法院终判西峡某混凝土公司偿还申请银行借款本金699.98万元及利息,西峡县某肉联公司以及其他被告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7个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2020年3月26日,中国某银行南阳分行向宛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执行局赵增华执行实施团队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及房产,并冻结了西峡县某肉联有限公司账户224万余元。
5月11日,由于该被冻结账户为公司对外业务经营账户,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西峡县某肉联公司以“为工人发工资、为疫情提供物资、为保证西峡猪肉储备”为由,向宛城法院申请解除对自己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并承诺提供其它新的价值1500万元的财产线索和自己公司拥有近一百万元的新账户。
收到解冻申请后,承办法官赵增华立即合议。综合考虑到当下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求以及脱贫攻坚的社会治理目标,认为解封该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一方面能够及时为员工发放工资、保障百姓民生,减少疫情对于经济、社会的严重影响,不影响扶贫攻坚大局;另一方面,该公司作为“菜篮子”保障企业,与当地县商务局签订过猪肉储备协议,解封账户有利于保障政府的猪肉储备计划,及时完成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利益不受影响。
随后,执行干警联系了申请人,详细说明了案件情况,申请人表示理解现阶段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政治大局,同意法院解除该企业被冻结的经营性账户。
善意执行理念为执行法官在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正当权益中找到了平衡点,在被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阶段,更要因时制宜,谨慎采取执行措施,不仅能够保障被执行企业拥有更多的“企业活力”,减少对执行措施对社会的副作用、负能量,更能做到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利益为执行办案的根本出发点,真正做到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