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解读全媒体直播访谈第四场,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围绕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回答网友提问。
刘峥表示,“综合配套”就是要让改革成果落地见效。要打好司法改革“组合拳”,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关键在四个字——权、责、利、效,从而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健全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不断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提升职业尊荣感,健全司法质效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目前,全国法院普遍建立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到位,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刘峥表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意味着改革举措不分法院层级、不分地理区域、不分审判领域,都要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不能打折扣,更不能搞变通。直播现场连线了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围绕“一体三维”的改革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介绍了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西部样本”。
对于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刘峥谈到,试点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推进规则创新、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建立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机制和诉讼制度。从一季度数据情况看,试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和平稳发展,多元解纷机制作用更加凸显,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效能逐步显现,审判组织适用更加合理精准,在线诉讼快速健康发展。直播现场连线了处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祖鹏,展现试点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
在此次疫情“大考”中,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既经受了“极限考验”,也取得了“骄人成绩”。刘峥表示,今后,在线诉讼将成为人民法院审判的新常态,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案件都要搬到线上审理,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在线诉讼的适用条件。
目前,“放权”与“监督”的关系问题成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刘峥表示,人民法院要不断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模式,完善“四类案件”监督方式,进一步健全开放动态透明的司法公开机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在辩证统一中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