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韩绪光)5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第四场直播访谈。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做客直播间,介绍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就是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改革举措。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纠纷化解渠道不多、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匹配不精准、诉讼流程和方式不便捷等问题。”刘峥表示。
“试点工作全面加强了特邀调解工作,优化了司法确认程序,通过将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有效衔接,打消了群众选择多元调解方式的顾虑,赋予合法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刘峥表示,所有试点法院全部建立特邀调解名册,纳入名册的特邀调解组织5429家、特邀调解员22996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显著增强。各试点法院一季度共受理司法确认申请12049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10559件,裁定确认有效率达87.6%。
刘峥介绍,各试点法院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明显加大,规范程度明显提升,逐步进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良性轨道。这样既提高了审理效率,防止案件积压和审理拖延,避免“赢了官司、输了时间”等现象出现;又确保了审判资源投入与案件难易相匹配,有效保障案件审判质量。一季度,各试点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合计达70%,平均审理耗时分别为31.9天和51.6天,仅占用法定审限一半,简易程序案件上诉率为7.9%,二审改发率为0.8%,再审改发率为0.02%。
刘峥表示,各试点法院二审独任制均实现“零”的突破,二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逐步建立,有效兼顾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试点法院一审独任制适用率为67.9%,二审独任制适用率8.4%,独任制适用范围稳妥有序扩大。一审独任制案件上诉率为6.2%,二审改发率0.62%,二审独任制案件再审改发数为0,审判质量呈现良好态势。
此外,各试点法院牢牢把握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在线诉讼的窗口期,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完善诉讼平台,健全在线诉讼规则。一季度,试点法院在线申请立案率52.7%,在线庭审适用率达30.7%,电子送达适用率45.7%,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常态化运行。